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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管强制性公积金中介人程序覆检委员会发表2017年周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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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管强制性公积金中介人程序覆检委员会(覆检委员会)今日(八月十八日)发表2017年周年报告,概述委员会在本覆检周期(即由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亦即上次覆检后的12个月)的工作。
 
  覆检委员会主席方正博士欢迎2017年周年报告的发表,并表示:「在本覆检周期内,共有17宗有关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中介人操守的已完结个案,而部分个案被选取作详细覆核。有赖委员的专业知识,覆检委员会在覆检个案时提出了有建设性的观点,并提出若干建议和意见,供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考虑及采取必要的跟进工作。在覆检这些个案时,我亦乐见积金局接受了覆检委员会在2016年周年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并相应地改进了一些内部程序。」
 
  方正博士续说:「我感谢积金局配合和支持覆检委员会的工作,并期望强积金中介人的规管架构能够继续有效地实施。」
 
  2017年周年报告全文已上载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网页(www.fstb.gov.hk/fsb/chinese/topical/doc/prp_mpfi_2017_c.pdf)。
 
  因应强积金中介人的法定规管架构在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实施,行政长官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委任覆检委员会。为规管强积金中介人,积金局制定内部程序及运作指引,作为其行动和运作决定的依据。覆检委员会负责审视这些内部程序及运作指引是否足够和贯彻一致,并就此向积金局提供意见。
 
  委员会十分重视公众和市场人士的意见。如对委员会的工作有任何意见,欢迎透过电邮(enq@fstb.gov.hk)向委员会秘书处提出。
 
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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