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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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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八月六日)出席一项公开活动前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想问林郑月娥上京前有提到一地两检方案不存在可以推翻,但内地执法权的问题,香港人都很担心、很关注,会否在这点上有协商或退让的空间?开这么高的条件出来,是否已预计最后未必(通)过,可能是清关权才是最后?还是整个package(方案)不能退让、不能修改?

保安局局长:我相信我们不是第一次说我们没有后备方案,而且我们经过这么多年反覆与不同的专家,或者部委(商讨),我们倾谈的时候都是考虑到其实社会上多年提出的多个不同方案,做法是如何,大家每一个都拿来讨论,我们讨论之后,如果香港高铁真的要发挥高铁的效益,令到市民可以很方便可以去到内地,又增加整体香港的竞争力,我们认为高铁一地两检是必须的,而且每年,以2016年来计算,我们有七千八百多万香港人次到访内地,即是平均每名市民超过十次。

  我明白大家对这个新的做法有很多问题,我们会尽量向市民解释,例如市民关注内地的一些法律,他们并不清楚,我们会尽量解释给大家听。我亦欢迎市民现在对实行时有任何疑问、有任何问题,可向我们提出,包括甚么时候、甚么法律适用,这是清晰的,一进入内地口岸区就是内地法律适用,但我都多次强调,在执法的实际情况里,其实法律条文清晰说明甚么行为犯法或不犯法,但任何地区的执法人员都可按实际的情况、按事情的严重性与否,又或者按手法的严重性与否,是可以弹性处理的,这些我都希望市民多提出,如某一方面希望知道的资讯,又或者有疑问,我们尽量在与内地的部门商谈的时候,尽量讲多些、解释多些,我的经验是他们都很体谅,因为整个计划是新的,市民有一些不明白的地方,他们都乐意听意见,以及在落实执行的时候,就尽量弹性处理。

记者:为何不先做清关,让大家释除疑虑才给予完全执法权他们(内地),如美加、英法的做法?为何要现在大家这么多疑虑的情况下硬推(方案)?为何不可有一个退让的空间给香港人呢?

保安局局长:如果香港只容许内地的执法部门只有做清关的权力,即是很多法律都有空白的地方,空白的地方一定要由香港法律填补这个空白,否则法律就会真空,在这个情况下,两地的法律就会重叠,两地的法律重叠就到我们的司法管辖权都重叠,若司法管辖权都重叠,我曾经解释过,第一,如果真的有严重罪犯走来西九龙站,而内地的执法部门纵使要送他们回内地,但若他们提出法律的挑战,因为有司法重叠,司法管辖权都会重叠,很可能法院会受理,过程会多长呢?这是最大的不肯定性。

  另一个不肯定性是一旦挑战成功、诉讼成功,内地的执法人员不可以将他送回大陆,我们便需要处理一个犯了大陆严重罪行,但在香港没有犯严重罪行(的人士)。我们又没有移交逃犯这个方法, 我们便要处理一个滞留在香港的一个严重罪犯。有几多(宗)呢?我担心有了第一宗便继续有很多宗。

  另外我们经常要处理是一些免遣返声请的人士。现在的法律是,他只要地理上来到香港,当他在我们香港司法管辖范围里面,他提出声请,我们都要处理的。现在手头上有八千宗,而且过去2015和2016两年间有六千个在内地来的非华裔人士非法入境,这两年期间,有五千个提出声请,如果我们容许两个法律重叠呢,我好担心这方面的数字会更加大。

  另外,你如果研究一下,外地所谓的一地两检,有些是单向的,美加是单向的,即只是加拿大去美国是一地两检,但是由美国去加拿大,是两地两检的;而在英法呢,亦是一对的,即是一pair(对)做的,即是说我们香港有一个通关的地方,而内地比如深圳或者广州也需要一个通关的地方,又可能香港和广州,又可能香港和上海、和北京。这要很多对 pair(对),这样就不是我们的一地两检,就发挥不了我们希望可以在香港上了车,便可以去到全国各地。 我们希望不要将这么难得的、只需要接驳了到这样大的网络的铁路,我们在香港一离开做了一次清关,便可以去到全国不同的站,这个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7年8月6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21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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