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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事务管理局就其建议将3.4–3.7吉赫频带由固定卫星服务重新编配予流动服务谘询业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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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通讯事务管理局发出:

  一如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在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公布的工作计划中述明会提供更多无线电频谱予公共流动服务,包括未来的第五代(5G)服务,通讯局今日(七月二十七日)就在二○二○年把3.4–3.7吉赫频带由固定卫星服务(卫星服务)重新编配予流动服务的建议,展开公众谘询。

  根据国际电信联盟的意见,3.4–3.6吉赫频带除可编配予卫星服务外,也可编配作流动服务之用。过去数年,许多先进经济体系均积极研究把该频带用作提供公共流动服务。最近,内地亦表示将于二○二○年使用该频带推出5G服务作商业应用。

  在香港,3.4–4.2吉赫频带(俗称C-频带)现时指配予卫星服务的空对地线路使用。使用C-频带的卫星服务支援多项应用,包括提供非电缆方式对外固定电讯网络服务、操作自设对外电讯系统、经由卫星电视共用天线系统及单一接收电视系统接收卫星电视节目、出租卫星下行线路容量,以及对卫星进行遥测、追踪及控制。

  通讯局发言人表示:「因应其他经济体系(尤其是内地)的最新发展,通讯局正积极考虑把C-频带的较低部分(即3.4–3.7吉赫频带)由卫星服务重新编配予流动服务。为尽量减低在C-频带余下部分(即3.7–4.2吉赫频带)操作的卫星服务所受到的干扰,只有在 3.4–3.6吉赫范围内的200兆赫频谱会指配作提供公共流动服务之用,在3.6–3.7吉赫范围内的100兆赫频谱则会指定为分隔频带。」

  有意使用建议的3.4–3.6吉赫频带提供公共流动服务的网络营办商须负责进行适当的纠正工作,以保护已实施所需缓解措施的现有卫星服务系统。由于香港约有一千六百个卫星电视共用天线系统及八十九万个用户输出点,为避免分布全港的卫星电视共用天线系统广泛地受到影响,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已委聘技术顾问就可行的缓解措施提供建议,务求令卫星电视共用天线系统和未来在C-频带内操作的公共流动服务能够并存。为进一步确保现有卫星地球站能接收到在C-频带传送的遥测、追踪及控制讯号,可能需要在3.4–3.6吉赫频带内操作的公共流动服务设立限制区,以尽量减低这些遥测、追踪及控制站所受到的干扰。

  发言人补充:「如3.4–3.7吉赫频带由卫星服务重新编配予流动服务,通讯局将预先通知所有有关的频谱受配者,使他们能在频谱编配更改前作好准备。鉴于内地预计会于二○二○年在3.4–3.6吉赫频带推出5G服务作商业应用,通讯局有意在二○一八年年初就重新编配频谱作出决定后,给予受影响的频谱受配者两年的预先通知期,令重新编配建议得以在二○二○年年初落实。」

  通讯局邀请电讯业界及其他受影响人士在二○一七年九月七日或之前就3.4–3.7吉赫频带的重新编配建议提供意见。谘询文件可于通讯局网站下载:www.coms-auth.hk/filemanager/tc/content_711/cp20170727_c.pdf
 
2017年7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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