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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减免机制进一步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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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医院管理局发出: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及社会福利署(社署)今日(七月十一日)公布,将于本月十五日起将医疗费用减免机制扩展至较年老和较有经济需要的长者生活津贴受惠人。

  减免范围将会扩展至长者生活津贴受惠人中年满75岁或以上,资产不多于144,000元的单身长者,或资产不多于218,000元的长者夫妇。符合上述资格的长者生活津贴受惠人毋须另行作出申请,可直接获得豁免公营医疗服务的标准医疗费用。为配合有关安排,社署昨日已向获确认符合上述资格的长者生活津贴受惠人发出「长者生活津贴受惠人医疗费用豁免证明书」(证明书),日后亦会向新符合资格的长者发出证明书以方便他们获得豁免。

  合资格长者生活津贴受惠人于证明书上显示的生效日期起,每次到公立医院及诊所登记求诊时出示身分证明文件及有关证明书,即可获豁免相关费用。豁免费用范围包括公立医院的住院服务、急症室服务、专科门诊、普通科门诊、日间医院、社康服务,以及注射及敷药服务,并包括于诊治期间获处方的标准药物费用。

  公营医疗服务一向豁免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受助人的医疗费用。公营医疗服务收费于上月调整后,将减免机制扩展至这批较年老和较有经济需要的长者生活津贴受惠人,可减轻这些长者和家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医管局已经在各间公立医院张贴有关医疗费用减免的海报。市民如有任何疑问,可向各公立医院或诊所的缴费处、登记处、医务社会服务部或社署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查询。
 
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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