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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药物条例》修订明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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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发言人今日(七月六日)表示,《2017年危险药物条例(修订附表1)令》明日(七月七日)生效。

  修订令将芬纳西泮、MT-45和4,4'-DMAR加入《危险药物条例》附表1。

  发言人说:「修订令旨在防止贩运和滥用芬纳西泮、MT-45和4,4'-DMAR,这有助巩固香港的抗毒防线。」

  修订令已于五月五日刊登宪报及于五月十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发言人续说:「根据《危险药物条例》,非法贩运及制造危险药物,最高可被判终身监禁及罚款五百万元。管有及服用则最高可被判监禁七年及罚款一百万元。」

  「立法管制是应对新兴毒品的其中一环。与此同时,政府会继续循五管齐下的策略全面打击毒祸,分别是禁毒教育和宣传、戒毒治疗及康复、立法与执法、对外合作,以及进行研究。」
 
2017年7月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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