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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创新及科技局局长就「革新过时法例,促进创新科技发展」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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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创新及科技局局长杨伟雄今日(七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革新过时法例,促进创新科技发展」议案的开场发言:

主席:

  莫乃光议员提出的议案,促请政府因应科技发展、公众期望及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政策并检讨过时法例以达致政策目标,促进智慧城市及创新及科技发展。

  香港每条法例,都是为着达致一个特定的政策目标。因此,必须先有政策,才考虑是否有需要制定或更新法例。作为负责任的政府,各政策局会密切留意其政策范畴的实际情况和最新发展,决定合适的政策取向,并确保相关法例能符合其政策目标。

  在座的议员都十分清楚,制定政策和法例,都要经过一个恰当程序(due process)。政府作为行政机关,立法会作为立法机构,在制定政策和立法的过程中,有其特定的角色和责任。各政策局会就其政策范畴内的政策和法例,广泛聆听社会各界的意见,考虑和平衡各方面的因素,并以社会整体和长远的利益为依归,判断是否需要调整现行的政策或法例。

  正如行政长官今早于立法会答问会所说,法例必须与时并进。事实上,政府不时检视和更新政策和法例。各政策局亦一直十分积极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法例的建议和草案,以达致新的政策目标或令法例在相关的政策下更切合实际需要。

  香港连续23年被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今年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发表的《世界竞争力年报》,再度评选香港为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在数码竞争方面,我们排名第七。这些排名都显示,香港是一个适合创科产业发展的地方。事实上,近年我们看到很多创科初创企业,在香港成功发展,有些甚至在短短几年间,市值达到好几亿美元。这些企业都是在遵守现有法规的情况下飞跃发展。

  无可否认,有个别创科企业的营运模式,与现行法规存在冲突。有关情况早前在立法会和社会上亦有热烈的讨论。虽然各界有不同的意见,但「商业运作需要守法」这个原则,是被广泛认同的。

  政府对发展创科的决心,毋庸置疑。创科局于二○一五年成立,负责制定创科政策,带动经济转型,发展高增值产业,创造多元化职位,改善市民日常生活。创科局作为创科的促进者,着力于土地、资金、人才、政策等方面的配合,以构建一个有利创科产业发展的生态系统。在过程中,我们紧密联系「官产学研」各持份者,聆听各界的意见。由于创科发展涉及不同范畴,需要跨局合作,今年成立的创新、科技及再工业化委员会,由财政司司长出任主席,从更高层次及更宏观的角度统筹香港的创科发展。

  我们理解不少议员对共享经济表达关注。随着通讯科技、互联网及流动装置的广泛应用,加上社交媒体、云端运算、大数据、网络支付及评价系统日渐成熟,共享经济已是大势所趋。香港也有很多成功的共享经济项目,而它们也是以合法形式经营,例如电召送货服务、物品租赁平台、散工配对手机应用程式等。正如行政长官所说,未来各政策局会评估目前窒碍共享经济的因素,研究有否需要修改其政策及法例,以持续推动香港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主席,我希望强调,法治与创科绝非对立。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对现行的制度和监管机制带来冲击,不足为奇。政府会按恰当程序,考虑不同持份者的意见,平衡各方利益,采取合适的对策,包括在有需要时修改现有法规。

  主席,多位议员提出的修正案涉及不同的政策范畴,包括金融科技、交通运输、创科等。我已就有关的修正案谘询相关政策局。我希望先聆听各位议员的发言,稍后在总结发言时,再作回应。

  多谢主席。
 
2017年7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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