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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环境局局长就《产品环保责任(受管制电器)规例》动议拟议决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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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七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产品环保责任(受管制电器)规例》动议拟议决议案总结发言:

主席:

  我希望再次多谢业界、立法会及各持份者共同努力,积极推动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体现共同分担环保责任的精神。在今日完成《受管制电器规例》的立法程序后,我们会继续加紧进行余下所需的筹备工作。其中,位于屯门环保园的废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及回收设施将于下半年开始运作。我们亦正筹备于今年稍后时间与销售商进行法定除旧服务的相关演练,以便尽快实施相关的法例。

  在辩论结束前,我想回应刚才有议员就其他管制废电器电子产品的议题所提出的意见。

有关对回收业界影响方面

  刚才有议员提到对下游回收业界的影响。虽然有关事宜与《受管制电器规例》未必有直接关系,但我亦希望再次重申,就部分回收业界希望政府停止执行现行化学废物处置法例对有害电子废物,特别是废电路板的规管方面,相关规管只为执行现有法规,与新引入针对俗称「四电一脑」的废电器计划无关。而化学废物本质具高度危险性,不但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亦可对相关行业的从业员以及公众造成危害,政府有责任及必须继续根据现行法例实施严格规管并对违例情况采取执法行动,而国际社会大致上采用相同方法对废电路板进行严格规管。

  另一方面,继早前立法会完成审议《2017年〈2016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电气设备及电子设备)(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后,环保署已开始接受「四电一脑」电器废物处置牌照的申请。因应立法会的意见,我们会研究是否将牌照生效日期延缓至一个较后日期(例如大约至明年底),才将新牌照制度生效,以便个别从业员有足够时间去符合申请条件。

  此外,有议员提到,至今仍未有人取得牌照。须知道,牌照申请刚于上月中,即六月十九日开始接受申请,环保署欢迎有心、有兴趣,及从事这方面的回收业界提交计划申请,部门亦会积极配合。

有关公众谘询方面

  政府在七年前,即二○一○年就废电器计划展开公众谘询,到去年立法会三读通过赋权法例,以至今年就计划实施细节的附属法例进入立法程序以来,一直与立法会及相关持份者保持紧密联系,过程公开透明,无论在相关业界及大众媒体均有广泛的报道及讨论。日后,我们在计划正式实施后,会继续向公众宣传妥善处理废电器的信息。

有关政府相关设施方面

  由于妥善处理电器废物的成本高昂,加上在二○一○年进行公众谘询期间已确认香港的处理量远不足以应付全港性进行废电器计划的需求,政府有必要发展废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及回收设施,以便有效收集和循环再造电器废物,从而支援计划。废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及回收设施的设计处理量为每年约3万公吨,并可按需求在营运上增加额外的轮班编制,以增加至57 000公吨。鉴于香港每年产生约7万公吨废电器电子产品,现有及潜在循环再造者均应有空间发展电器废物循环再造的业务。

  事实上,现时大部分「四电一脑」电器废物均会出口外地。我们预期实施废电器计划后留港处理的受管制电器废物将会显著增加,为本地回收行业及相关业界(例如运输物流业及劳工界别)提供新的绿色商机及工作机会。我们欢迎业界提供受管制电器废物的回收及处理服务。

有关计划的涵盖范围

  废电器计划下的八类受管制电器现时占本港产生的所有废电器电子产品约85%。政府会因应进行废电器计划的实际经验,以及市场以至技术发展、有关设备弃置在堆填区和重用的状况等因素,再检讨和考虑是否有需要把废电器计划的涵盖范围扩展至更多类别的电器电子设备。

  主席。我谨此陈辞,请各位议员支持通过这项决议案。多谢主席。
 
2017年7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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