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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流动电话基站的辐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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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启明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的答覆∶

问题:

  政府一再指出,流动通讯无线电基站(下称基站)产生的射频电磁场属能量较低的非电离辐射,因此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然而,有不少市民(尤其是居于基站附近的市民)向本人反映,他们仍深感忧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全港的基站总数;当中安装在住宅楼宇内的数目,并按安装于资助房屋的及于私人房屋的列出分项数目;现时一幢大厦最多安装了多少个基站;就已安装基站的资助房屋楼宇,以表列出有关大厦的名称及每幢大厦内已安装的基站数目;

(二)是否知悉,香港房屋委员会(下称房委会)于过去五年每年就安装在辖下屋邨和屋苑内的基站所收取的暂准证费用总额;房委会会否要求流动通讯网络营办商,把十分接近住宅单位或过于密集的基站迁移至其他地方,以及会否分别按本港及内地的幅射安全标准,定期量度基站的辐射水平,并公布量度结果;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政府会否就基站与民居的最短距离及基站最高密度发出指引或制定法例,以释除市民的疑虑?

答覆:

主席:

  根据卫生署的专业意见,流动电话基站(基站)产生的射频电磁场为非电离辐射,与X光、核辐射等电离辐射有很大分别。简单而言,非电離輻射的能量较低,不足以改变物质的化学性质,亦不能打破人体的化学键而造成伤害。射频电磁场的强度亦会随着距离增加而迅速减弱。

  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根据卫生署的专业意见,采纳获世界卫生组织认可,由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根据科学文献及健康风险评估而制定的标准,作为审批设置基站申请的准则。

  就何启明议员提出的问题,综合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和运输及房屋局提供的资料回应如下:

(一)截至二○一七年五月底,流动网络营办商(营办商)共设置四万八千五百七十五个基站。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并没有就基站是否设置于住宅楼宇(包括私人楼房及资助房屋),以及安装最多基站的大厦作分项统计。

  至于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辖下公共租住屋邨(公屋)的住宅大厦设置的基站数目,根据房屋署提供的资料,在二○一七年五月,有关基站共有八百三十四个,分布于一百六十一个屋邨,相关资料详列于附件。

(二)及(三)房委会于辖下公共屋邨提供地方予营办商安装基站,目的主要是让公屋居民及附近社区可获得相关的流动通讯服务。当房委会收到营办商的安装申请后,会要求营办商提交通讯局发出的传送者牌照。而营办商在使用有关基站前,需要向通讯办申请及提交技术资料。过去五年,房委会来自提供地方予营办商装设电讯设备(主要是基站设施)的暂准证费收入,每年平均约一亿五千六百万元。

  我们明白市民对基站安全的关注,因应这些关注的根源在于各基站所发出的辐射总值,通讯办在审批营办商设置基站的申请时,除检视建议新增基站本身的辐射水平外,如该地点附近范围已设有其他基站,通讯办亦会检视所有基站的总辐射水平,确保这个地点的辐射总值不超过ICNIRP订定的限值,才会批准有关申请。营办商在基站投入使用的一个月内,须向通讯办提交测量报告,证明基站的总辐射水平符合安全要求。

  这个以辐射总值不超越ICNIRP限值作为一个标准,较其他方法更客观和科学,这个标准亦普遍被国际社会所采纳,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法国、澳洲和新西兰,以及人口较稠密的新加坡、日本、韩国等国家均采取相同的标准。

  此外,为确保基站持续符合有关标准,通讯办亦会因应公众(包括公屋住户)要求以及主动抽查实地测量基站的辐射水平,并向查询者解释相关测量结果。过去三年,通讯办因应公众要求进行了八百多次辐射水平的测试,同时亦主动自行抽查大概有超过三千五百个基站,全部上述两个抽查的结果均符合安全要求。未来我们会继续这方面的工作,以确保基站符合我们的标准。

  多谢主席。
 
2017年7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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