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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题:打击买卖未完税香烟和出售冒牌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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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宇人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上月十四日获本会通过的《2017年吸烟(公众卫生)(公告)(修订)令》的其中一项修订,是把烟草产品封包或零售盛器上的健康忠告图像的覆盖面积,由原来的最少50%增加至最少85%。有烟草业人士忧虑该项修订将增加生产商在烟草产品封包上展示防伪标志的困难,令不法分子更容易将冒牌烟混入正牌烟出售。关于香港海关(海关)打击买卖未完税香烟(私烟)和出售冒牌烟活动的执法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六年,每年海关为打击买卖私烟活动而(i)进行执法行动的次数,以及在该等行动中(ii)检获的私烟数量和(iii)涉及的应课税总值为何;分别多少人在被定罪后被判(iv)罚款及(v)监禁;

(二)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六年,每年海关为打击透过电话及互联网订购私烟的活动而(i)进行执法行动的次数,以及在该等行动中(ii)检获的私烟数量及(iii)逮捕的人数为何;海关有否评估该等执法行动的成效;如有,评估所用准则及结果为何;

(三)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六年,每年海关透过其24小时举报热线接获关于买卖私烟活动的举报宗数为何;海关有否评估该热线的成效;如有,评估所用准则及结果为何;海关有否计划提供更多诱因,鼓励巿民举报该等活动;如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当局会否委托独立顾问进行调查,以了解现时本港购买私烟的吸烟人数占吸烟人口的百分比,以便为评估(i)买卖私烟活动的猖獗程度及(ii)打击该等活动的工作成效提供客观数据;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当局有何对策纾解烟草业人士对冒牌烟被混入正牌烟出售的忧虑;及

(六)当局会否向海关辖下私烟调查组增拨资源,以让它(i)加强在情报搜集及侦查私烟分销和零售活动方面的工作,以及(ii)就巿场出售的香烟进行更多抽验,从而了解贩卖冒牌烟的情况有否呈上升趋势;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海关(海关)一直采取严厉执法行动打击买卖未完税香烟(私烟)活动,以保障政府税收。从市场情况、海关的执法行动和市民的举报显示,现时买卖私烟的情况已经受控,这反映海关打击买卖私烟的措施行之有效。
 
  我现就问题的六个部分回覆如下:
 
(一)在二零一三至二零一六年间,海关打击买卖私烟活动的执法数字,以及因买卖私烟而被判监禁和罚款的人数,请见附件的表一。
 
(二)现时不法份子主要以电话订购方式销售私烟。海关已成立专责小组打击电话订购私烟活动,并会深化「社区合力缉私烟」计划,加强与流动通讯服务供应商、屋邨管理公司及前线职员等社区伙伴的合作,以扩大情报网的范围。在二零一三至二零一六年间,海关打击电话订购私烟的执法数字,请见附件的表二。

  海关亦一直密切监察互联网订购私烟的活动,但相关情况并不普遍。

(三)海关一直鼓励市民举报有关买卖私烟活动,并在出入境管制站、海关网页、YouTube频道、报章、电台及电视等大众传媒刊出告示、张贴海报及播放宣传影片,介绍海关的24小时举报热线。有关热线于二零一三至二零一六年间接获的私烟举报数字,请见附件的表三。
 
(四)海关目前没有计划就本港购买私烟的吸烟人数进行调查。海关的首要目标是从供应源头打击私烟活动,在走私、贮存、分销及零售等不同层面进行严密监察及调查,同时透过情报搜集来掌握私烟活动情况,适时采取执法行动,以杜绝私烟入境及流入市面。
 
(五)海关致力采取严厉措施和跨层面的执法策略,例如进行针对性的调查工作,全方位打击私烟活动,以纾解业界的忧虑。若海关怀疑检获或市场出售的香烟是冒牌香烟,将邀请相关商标持有人确认;如发现违法行为,会立即采取执法行动。
 
(六)海关现时透过灵活调配人手和聚焦的执法行动打击有关买卖私烟活动,并会不时检视其人手编制,考虑有否需要增加人手或资源,以应付相关工作。
 
2017年7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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