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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将辩论设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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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将于星期三(七月五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辩论一项有关设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由梁国雄提出,内容为:「根据政府统计处的资料,二○一六年的坚尼系数为0.539,反映贫富悬殊问题非常严重;去年扶贫委员会发表的《2015年香港贫穷情况报告》指出,香港长者贫穷人口持续上升,于二○一五年高达30万人,足见政府为长者设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成效不彰,千疮百孔;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对长者的支援早已为人诟病,而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对超过60万家庭照顾者又毫无保障,政府建议的公共年金更只属投资产品,风险完全由个人承担;周永新教授早前率领研究团队就退休保障制度进行研究后,提出设立免经济审查的全民老年金的建议;政府举办的退休保障公众谘询在去年完成,而各项民意调查及公众谘询论坛均显示大多数市民支持设立免经济审查、由劳资官三方供款及透过增加对财团征收利得税的全民退休保障制度,但政府一直回避跟进此项建议;为了令市民的退休生活得到保障,本会促请政府:

(一)落实设立全民免经济审查及划一金额的全民退休保障制度,而新一届政府应在首份施政报告中就此项建议作出回应;成立由政务司司长及财政司司长领导的跨部门委员会,并邀请不同持份者共同就全民退休保障的融资方案及财政安排等进行讨论;

(二)把二○一五至二○一六年度财政预算案中提述为长者提供退休保障的500亿元拨款增加至1,000亿元,作为设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的启动基金,并确保有关拨款不会用于优化长者生活津贴,以及对冲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

(三)改善强积金制度,包括取消以强积金雇主供款部分的累算权益对冲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并确保不可因此削减雇员现有的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权益;及

(四)公开交代未来50年由政府全数支付的各项设有经济审查的长者援助计划的开支估算,包括高额长者生活津贴、长者生活津贴、高龄津贴及综合社会保障援助。」

  梁志祥、郭伟强和杨岳桥将分别就梁国雄的议案提出修正案。

  莫乃光将提出一项有关革新过时法例,促进创新科技发展的议案,内容为:「本会敦促政府统筹各政策局检讨过时法例,并因应科技发展、公众期望及实际情况,重新制订政策;为达致上述目标,政府应透过及时进行的广泛谘询,更新不合时宜的法例、引入有利创新的政策,以及制订平衡持份者关注及创新的监管框架,使香港能够与时并进;本会亦促请政府向公众显示愿意聆听意见和推动创新的态度,制定适合数码经济时代的法例,以发展智慧城市和促进创新科技的发展和普及应用,从而为市民提供更多选择及提升香港的竞争力,以把握机遇追上国际步伐。」

  容海恩、卢伟国、毛孟静、葛珮帆、姚思荣、杨岳桥和梁继昌将分别就莫乃光的议案提出修正案。

  法案方面,议员将恢复二读辩论《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合并)条例草案》。法案若获得议员支持及通过二读,将会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并进行三读。

  议案方面,环境局局长将根据《产品环保责任条例》及《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批准《产品环保责任(受管制电器)规例》。

  谭文豪将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将二○一七年六月十四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7年香港民航(意外调查)(修订)规例》和《2017年〈1995年飞航(香港)令〉(修订)令》的修订期限延展至立法会下一会期的首次会议。

  李慧琼将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一项议案,议案的内容为:「本会察悉于二○一七年七月五日提交省览有关《金融机构(处置机制)(受保障安排)规例》和《2017年〈金融机构(处置机制)条例〉(生效日期)公告》的内务委员会第23/16-17号报告。」

  此外,环境事务委员会主席陈淑庄、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主席黄碧云、交通事务委员会主席陈恒镔、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陈克勤、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主席郭伟强、政制事务委员会主席廖长江和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主席葛珮帆,将分别提交有关事务委员会的二○一六至二○一七年度报告,并向大会发言。

  在会议上,议员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二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透过立法会网站(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谨请注意,有关的议程可能会作出修订,请参阅立法会网页内关于是次会议议程的最新情况。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3919 3399。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站的「网上广播」系统,即场收看或收听会议。
 
2017年7月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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