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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加强措施增加在社区设置育婴间设施和哺集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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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会议今日(六月二十七日)通过在待售供新商业发展项目(涉及办公室处所及/或零售商店、食肆等)之用的政府土地的卖地条件中加入要求,规定必须提供育婴间设施和哺集乳室。

  政府发言人今日表示:「不少人关注公共场所的育婴间设施和工作间的哺集乳室的数目不足。为显示政府致力建立母乳喂哺友善环境,我们有需要加强措施,鼓励设置育婴间设施和哺集乳室,作为推广及支持母乳喂哺的全面策略之一。」

  发言人续说,有关决策局和部门将会订立详细的规定,包括订定在待售政府土地的新商业发展项目须设置的育婴间设施及/或哺集乳室的面积和数目。此外,政府亦采取相应措施,在一些新落成的政府处所规定增设育婴间设施和哺集乳室。

  政府和社会各界必须继续齐心合力推广母乳喂哺,以回应公众对于提供更多支援喂哺母乳措施的要求。除上述建议外,政府分阶段推出一系列涵盖多个范畴的措施,包括加强医护机构在母乳喂哺方面的专业支援;提升公众对母乳喂哺的接受和支持程度;鼓励社会各界实施母乳喂哺友善工作间政策,支持在职母亲持续喂哺母乳;透过推广母乳喂哺友善场所和设置育婴间,鼓励和支持在公众场所喂哺母乳;和加强监察本地母乳喂哺的情况。
 
2017年6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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