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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监管局接手保险业监理处的法定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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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将于明日(六月二十六日)开始接手保险业监理处(保监处)就规管保险公司的法定职能。保监处亦会于同日解散。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六月二十五日)表示,成立保监局是自一九八三年《保险公司条例》通过以来,过去30年间最重要的保险业规管改革。

  他补充:「在新的规管制度下,保监局就规管保险公司的职权范围将会扩大。保监局亦会在两年后接管三个自律规管机构的现有职能,以规管保险中介人,从而建立一个更全面而有效的保险业规管制度。政府会与保监局继续保持紧密合作,确保顺利过渡至新的规管制度。」

  「多年来,保监处同事不断努力,就维护保险业规管制度的稳健运作贡献良多,我藉此机会向他们表示感谢和赞赏。」

  保监局是根据《2015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成立的法定机构,是一个独立于政府的新保险业监管机构。由三个自律规管机构负责规管保险中介人的现有制度将暂时维持,使保监局有足够时间准备就规管保险中介人所需的工具,例如制订操守指引等。预期保监局将在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起计两年内接手三个自律规管机构规管保险中介人的职能,并实施法定发牌制度。

  在其长期办公室可供使用前,保监局将继续使用保监处于金钟道政府合署二十一楼的现有办公地方,以设置临时办公室。

  市民如欲获取更多有关保监局的资料,可浏览该局的官方网站(www.ia.org.hk)。
 
2017年6月25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5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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