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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跨境学童进行走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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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国钧议员的提问和署理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有不法分子教唆及利诱跨境学童(特别是小学生)进行走私活动。此外,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近日于皇岗口岸一天内破获十宗跨境学童走私智能手机和贵价食材进入内地的案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i)香港海关在各陆路出入境管制站截获就读小学或未满12岁的学童走私物品出境,以及(ii)内地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在有关的陆路口岸截获该等学童走私物品进入内地的个案宗数分别为何;
 
(二)第(一)项的个案数字按(i)出入境管制站/口岸、(ii)学童年龄,以及(iii)走私物品类别分类的数字(以表列出);
 
(三)当局是否已掌握不法分子利用跨境学童进行走私活动的情报;
 
(四)过去五年,当局有否主动侦查及打击利用跨境学童进行走私的罪行,例如进行放蛇等行动;如有,相关的详情为何,包括行动的(i)类型及(ii)次数,以及(iii)拘捕人数;及
 
(五)有何措施预防及遏止不法分子利用跨境学童进行走私活动;会否向有录取跨境学童的学校和学童家长宣传,提醒他们教导学童切勿替他人走私物品;有否与内地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定期商讨合作打击该类活动?

答覆:
 
主席:
 
  经谘询相关政策局及部门后,现就提问综合答覆如下:
   
  香港海关在各边境管制站执行进出口管制,透过监察走私趋势、风险评估及情报分析,对过境人士及其行李进行抽查,并与香港其他执法部门(包括香港警务处、入境事务处)、内地海关及相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定期举行会议、交换情报及举行联合行动,以阻截违禁品及受管制物品非法进出香港。
 
  在二○一二年至二○一六年期间,香港海关在各边境管制站并没有截获跨境学童离港时携带违禁品及受管制物品出境。至于过去五年内地当局在来往香港的陆路口岸截获跨境学童走私物品进入内地的个案宗数,内地当局没有向特区政府通报有关统计数字。
 
  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学童进行跨境走私活动,政府一直透过不同的渠道,包括每年举行的跨境学童交通安排简介会及日常联络,提醒学校及跨境校巴营办商应不时向跨境学童了解过境及乘车的情况,教导他们妥善保管书包及个人随身物品,避免在过境途中被插赃走私物品;以及教导学童必须奉公守法,切勿参与不当活动。
 
  香港海关已加强口岸宣传教育及执法,包括在海关大堂设置跨境学童清关指示牌,和加强跨境学童和保姆的抽查。在清关过程中,海关人员亦经常主动提醒学童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免被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利用作走私违禁品及受管制物品。
 
  教育局已制订安全指引及注意事项,要求接载跨境学童的校巴营办商提醒保姆及家长/监护人,切勿教唆及利用学童进行任何走私活动;而指引亦已清楚列载相关的法例及刑责以及举报热线,以起阻吓作用。
 
  因应近期情况,政府已去信学校,再次提醒学校须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促请学校提示跨境学童的家长/监护人留意其子女的情况,确保他们不会涉及任何走私活动。在过去两星期,边界及元朗警区亦在所属的陆路边境管制站和取录跨境学童的学校向跨境学童、家长派发超过二万张宣传单张,提升对不法走私活动的意识,以免遭不法分子利用误堕法网。此外,教育局会联同相关的政策局及政府部门举办分享会,让学校、校巴营办商、跨境学童及其家长/监护人了解走私活动的最新情况,以及认识相关的法例和刑责,而各持份者亦须教导学童遵守相关法规。
 
2017年6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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