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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动议二读《2017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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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今日(六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2017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
 
  我谨动议二读《2017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下称《2017年条例草案》)。
   
  《2017年条例草案》旨在修订《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主要目的为:
 
(一)改善香港医务委员会(医委会)的投诉处理及纪律研讯机制;
(二)增加医委会的业外人士参与,增加问责性及公信力;以及
(三)让医委会可批准有限度注册的申请年期由不多于一年延长至不多于三年。
 
  《2016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下称《2016年条例草案》)未能在上届立法会任期完结前通过。政府其后成立三方平台,邀请医生、代表病人权益及消费者权益人士,和立法会议员,就有关医委会的组成和运作的修例建议提出意见,尽量寻求共识。三方平台一共举行四次会议,先分析、了解医委会现时的运作,继而参考海外经验,包括英国、澳洲和新加坡,最后讨论修订《医生注册条例》的建议,以改善医委会投诉调查和纪律研讯机制以及其组成。
   
  「行公义、守专业、护社群」是医委会的使命。近年来,医委会的公信力和运作效率备受社会大众关注。由于个案不断积压,目前有待处理的个案数目高达900宗。一个个案由收到投诉直至进行纪律研讯平均需时约六年。修订《医生注册条例》已是刻不容缓。
   
  《2017年条例草案》是以《2016年条例草案》的原建议及政府修正案为基础,并因应立法会及社会对《2016年条例草案》的讨论和关注、三方平台成员在不同场合提出的意见,以及三方平台早前的讨论及意见而提出。修例建议如下:
   
  第一,改善医委会投诉调查和纪律研讯机制。《2017年条例草案》比《2016年条例草案》更加全面,除了扭松现有法例所造成的樽颈,增加处理投诉的效率外,更进一步建议在医委会下分开另订现代化机制。以下为修订条例的重点:
 
(一)不再由医委会本身进行研讯会议,设立研讯小组进行研讯;
(二)秉持专业自主,由医委会决定初步侦讯委员会(侦委会)及研讯小组的数目和其成员,以及厘订审裁员的资格要求;并委任侦委会的主席及副主席、研讯小组主席。此外,条例列明侦委会及研讯小组成员大多数须为医生;
(三)增加业外人士参与;
(四)成立多于一个侦委会及研讯小组;
(五)赋予医委会委员和审裁员同样资格,皆可组成侦委会及研讯小组;
(六)有充足的业内及业外审裁员参与侦委会及研讯小组工作,增加审裁员的人数由14名至最多140名,当中属于医生的审裁员由十名增加至最多80名,而业外审裁员则由四名增加至最多60名;以及
(七)为应付预期增加的个案量,法律支援亦会相应增加。在《2017年条例草案》下,医委会可委任多于一位法律顾问;以及容许律政司司长委任私人执业的大律师或律师代表医委会秘书进行聆讯的法定事务。
 
  第二方面是医委会的组成。医委会组成方面,《2017年条例草案》建议增加四名业外委员,由四名(14%)增至八名(25%),不过,新增的四名业外委员无须行政长官委任,并订明三名由病人组织直接选举产生及一名由消费者委员会直接提名。三名病人代表的选举安排会在附属法例中订明。
   
  香港医学专科学院(医专)是独立法定组织,负责专科医生训练及颁授专科资格。考虑到专业及学术自主的原则以及专科学院的规模,将医专的两位委员由提名委任改为由医专按其规定选举产生,无须行政长官委任。方案可增加选任委员数目,令医委会在增加四名业外委员后,仍维持选任医生委员占组成一半。
   
  在《2017年条例草案》下,医生委员仍然占医委会的大多数达75%,业外委员的比例上升至25%。选任医生委员占组成一半,而选任委员加一名由消委会提名而无须由政府委任的委员占组成约三分二,委任委员只占组成约三分一。
   
  第三方面是有限度注册。有限度注册医生现时的注册及续期有效期为不多于一年,须由指定机构(例如医管局、两间大学)聘请,每年须续期。截至二○一六年底,大约有150位有限度注册医生,有14位在医管局工作。现建议医委会可批准有限度注册的申请年期由不多于一年延长至不多于三年。
   
  政府已就《2017年条例草案》的各项建议谘询相关持份者,包括医委会及相关业界团体,以及病人组织和病人权益代表。政府也刚于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谘询了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
   
  主席,医委会的组成和运作模式需要与时并进,并且符合社会要求。《医生注册条例》对上一次的实质修订,已是二十年前的事。政府相信通过这次修订,可以妥善处理医委会积压已久的问题,为医委会建立一个符合社会大众期望的制度。通过设立三方平台和更积极的沟通,我们已向前迈进了重要的一步。随着立法工作正式展开,我衷心期望各界可以秉持求同存异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共同处理好有关《2017年条例草案》的修订建议。
   
  主席,我谨此陈辞,希望各位议员支持《2017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多谢。
 
2017年6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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