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政府委任保险事务上诉审裁处成员
***************
  行政长官已委任蓝德业资深大律师为保险事务上诉审裁处(审裁处)主席,任期三年。行政长官亦已委任二十三名审裁处上诉委员团委员,任期两年。有关任命由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审裁处是根据《2015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设立的法定审裁处,以覆核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作出的指明决定。审裁处由主席及两名由主席从上诉委员团中拣选的两名普通成员组成。审裁处将为裁定某项覆核而组成。

  政府发言人今日(五月二十六日)宣布任命时表示:「作为独立的类司法机构,审裁处的设立令新规管制度下的上诉机制得以与时并进。审裁处将有效确保保监局作出的有关规管决定合理和公平。」

  「蓝先生在其他审裁处曾处理多宗上诉案件,具有丰富的经验,相信可有助审裁处有效运作。审裁处上诉委员团的委员来自保险行业内不同业务,拥有行业内的不同专长,亦有来自相关领域,如消费者事务、法律、会计、学术界、银行及管理。他们的背景十分多元化,相信可为审裁处的工作提供宝贵意见。」

  保监局是独立于政府的新保险业监管机构。该局将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接手保险业监理处(保监处)的法定职能,并将最终接手三个自律规管机构规管保险中介人的工作。在现行的规管制度下,任何人如反对保监处所作的若干决定,可向财政司司长提出上诉。

  审裁处上诉委员团的委员名单如下:

陈庆辉
陈嘉贤
左龙佩兰教授
朱永耀
吴世学教授
何超平
徐晋晖
许金桂
许敬文教授
Adrian King
顾晓楠
梁颂恩
卢丽华博士
麦顺邦
麦业成
莫家豪教授
潘燊昌博士
Bhabani Sankar Rath
苏国良
谢小玲
王鸣峰博士
杨传亮
容永祺博士
 
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