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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批准《2017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费用)(修订)规例》动议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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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就批准《2017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费用)(修订)规例》动议议案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我动议通过印载于议程内的决议。

  这项决议的目的是让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由二零一八年一月起开始向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中介人收取规管费用,并同时调高四项获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注册计划的收费。

  立法会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通过《2012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订定法定的强积金中介人规管制度,并同时赋权积金局向强积金中介人收取注册费、核准费和年费,以收回规管成本。当时,积金局为减低过渡安排对业界的影响,让业界较易适应新的法定规管制度,建议在新规管制度实施初期豁免上述费用。立法会亦同意积金局在法定制度落实一段时间后,按收回相关成本的原则,厘订收费水平。鉴于强积金中介人规管制度一直运作畅顺,而且强积金中介人已获宽免费用四年,积金局认为现在是适当时候开始收取相关费用。

  另外,积金局向获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注册计划收取的费用,自一九九九年以来一直没有作出调整。这些费用的现有水平未能反映积金局目前处理相关监管工作的成本,故此,我们认为有需要上调该等收费。

  强积金中介人收费包括主事中介人及附属中介人的注册费和年费,以及核准隶属主事中介人和核准成为负责人员的费用,金额由130元至2,340元不等。由于主事中介人大多是中小型公司,积金局在谘询了业界组织的意见后,建议把收费水平初步定于相关成本的六成,以减轻中小型企业的成本负担。积金局计划五年后进行检讨,以期把强积金中介人费用逐步调高至可收回全部成本的水平。

  另外,我们亦建议按收回成本的原则,上调四项有关获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注册计划的费用,上调幅度由200元至1,300元不等。积金局就该等收费谘询了负责支付这些费用的雇主,他们并无异议。积金局会定期检讨该等费用的成本,有需要时会提交调整收费的建议。

  上述建议如获立法会通过,新收费将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生效。我们预计收费建议会为积金局带来每年额外810万元收入。
多谢主席。
 
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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