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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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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耀忠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萧伟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在去年五月实施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计划(低津计划)。每月入息不高于全港住户每月收入中位数一半的住户可获发全额津贴,而每月入息高于全港住户每月收入中位数一半但不高于六成的住户可获发半额津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低津计划实施以来,获发该计划下儿童津贴的儿童及青少年数目(按申请者获批儿童津贴的次数分项列出);及

(二)现时每月入息不高于全港住户每月收入中位数六成的住户的21岁以下成员的总数为何?

答覆:

主席:

  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低津)计划于二○一六年五月三日起接受申请。截至二○一七年五月十二日,在低津计划下获发儿童津贴的儿童及青少年(注一)人数,按每个申请家庭获批儿童津贴的次数细分如下:
 
家庭获批儿童津贴的次数(注二) 申请家庭数目 获发儿童津贴的
人数
(15岁以下)(注三)
获发儿童津贴的
人数
(15至21岁)(注三)
获发儿童津贴的总人数
 
零次 2 111 0 0 0
一次 9 591 12 701 2 430 15 131
两次 20 895 31 262 5 318 36 580
总数 32 597 43 963 7 748 51 711

注一:合资格儿童必须为15岁以下,或介乎15至21岁并正接受全日制教育(专上教育除外)。
注二:自低津计划实施至今,获批津贴的家庭最多获批两次儿童津贴。
注三:上表的儿童及青少年的年龄以该家庭于最近一次获批申请中最后一个获批津贴月份计算。

  根据政府统计处进行的「综合住户统计调查」所得数据,在二○一六年每月住户收入不高于全港按住户人数划分的每月住户收入中位数六成的住户中,其21岁以下成员数目为373 200人(不包括外籍家庭佣工)。
 
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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