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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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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五月十八日)出席「全民节能2017」运动启动礼后,就发展郊野公园与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局长,想问一问郊野公园,一五年时你曾经说过今届政府不会研究发展郊野公园,现在算不算食言?还是觉得外判了给房协(香港房屋协会)就不当作是政府内部的事情?

环境局局长:其实政府的相关政策是不变的。不过大家都应该有留意到,今年的《施政报告》有提到相关的事项,所以今次是跟进《施政报告》所说,透过一个方法找出两个试点去做可行性研究。大家要明白《施政报告》所说,并非说要做这件事(发展郊野公园),而是说首先要做可行性研究,找出更多客观数据,给予有关方面,包括政府及相关的关注团体,可以作进一步讨论。

记者:但当时你说连研究都不会开展,而且过往这些研究其实规划署都有能力去做,为什么(今次)要外判,是否绕过立法会?可否解答当初你说不会启动任何研究?

环境局局长:当然在不同时候,不同的主事官员有其看法,但《施政报告》最近公布时,都有一个代表政府整体的看法。所以今次有一个方法,简单来说,是透过试点,能够实事求是找到一些客观的数据,给予社会进一步讨论。刚才说过,政府相关政策是不变的,我想有个客观的小组讨论,对香港整体来说不是一件坏事。

记者:今次这个选项,这两个地点,环境局有没有参与选择或参与评估?今次这个计划或委托有否绕过环境局进行?

环境局局长:房协做这个研究是运用他们的资金,没有是否绕过环境局这个问题。这两个选址,如果大家有留意房协给予记者的文件或者相关的讨论,是由房协提出,当然它有接触政府部门,大家觉得这两个选址有其可以进行可行性研究的一些条件,例如邻近一些现有较具交通(乘载)能力的地方,这是暂时的状况。如果这个可行性(研究)到了一个阶段,是需要做一些现有法规或程序,牵涉到环境局或环评(环境评估)或渔护署,政府会按一些既定的法规或程序去处理。

记者:究竟选址有否经过环境局,和他日研究出来后,如何释除市民对郊野公园被破坏的忧虑呢?如何去解释环境局其实有否审核过那些选址究竟是否适合发展?

环境局局长:这两个选址是否适合是言之过早,刚才说过,正正是根据《施政报告》所言,是进一步有些选址,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估,给予社会各界,包括政府,包括相关保育部门,能够进一步思考及讨论这件事。希望大家亦可以留意《施政报告》在相关的第117段讲到,其实,这个讨论对香港整体郊野公园来说是有个前设。《施政报告》所说的是,在香港郊野公园的整体面积以至其质素,是与时并进,即尽量一路扩大,以至质素提高的同时,是可以讨论考虑在一些郊野公园边陲的地方,少量兴建公共房屋,或是一些对社会有重大裨益的项目。所以,整体来说,对于郊游人士,包括我自己,长远来说,就算这个项目、这两个地方的可行性研究如何,接着的结论如何,对我们郊野公园整体的享用,长远而言,谈面积、质素,是会越来越好,是不会减少,所以大家无需过虑。

记者:你已经两次提及政府的政策是不变的,可否具体说政策是指郊野公园不会发展,即现届政府不会发展,还是哪样东西不变呢?从环境局的角度,这个可行性研究,本身你们是否支持?

环境局局长:整体来说政府是有一个说法,今年的《施政报告》已经提到有这个思考,希望在我刚才所说的前设之下,去进一步讨论这个可行性,所以在《施政报告》之下便有这个安排和这个试点。到这个阶段,对于我们现有的政策,例如郊野公园,我们仍然以保育、康乐等等为本,这个政策是不变的。我想是这样的一个说法。

记者:可否多说一点,过往这些研究,或者郊野公园的范畴都由环境局管辖,为什么要交由房协评价或研究那些地点是否适合建屋?

环境局局长:我不太同意你的说法。譬如过去如果大家有留意,郊野公园如果有部分地方因为社会整体的需要,例如当时有些公路需要经过一些郊野公园,而要重划郊野公园的范围,大家知道是有先例存在。那些个案是如何发生呢?就是由该条公路的相关部门或其代办,进行有关项目及选址,进行相关的技术评估和环评,而环境局辖下的环保署或渔护署,就做把关审批的角色,这个关系是一直以来都是这个做法。环境局是有其角色,但非我们主动去做选址,不是我们主动去做生态评估,而是我们如有这些个案时,相关部门会给予专业意见,和做把关角色。

记者:换言之,如果他日它是不适合的话,环境局会根据研究、或根据环评或审核,就会觉得它是不适合的,环境局都会有这个把关功能?

环境局局长:当然啦!

记者:你认为房协现时的可行性研究是否能做到有公信力的环评?

环境局局长:第一,他们会找相关专业顾问做研究,相关方面已经公布。做这些顾问研究和调查在业界来说,或者相关法规都有可参考的地方,是有规可循的。他们找专业顾问根据某些准则去做评估,应该有相对科学客观的价值。

记者:有些议员批评现届政府只余下约四十天(任期),去推这么大型的研究,是否不适合?

环境局局长:这是见仁见智。第一,《施政报告》在今年一月已提及这事项,所以不是这个月或(任期)最后一、两个月才讨论的事。这件事我觉得可以正面去看,透过试点及科学评估,给予社会各界,包括政府,现届或下届也好,一个可以进一步探讨这事件的可行性,或进一步如何去思考。这件事是有实质意义,最后是否可行或是否落实,是下一步的事。对社会整体来说,能够提供作为基础资讯的讨论,可以是个正面的看法。

记者:一五年时你很斩钉截铁说今届政府不会研究,接着你就说今次的《施政报告》提出这件事,会否等同是因为特首有这个想法和构思,大家就去配合。当初一五年时你坚持今届不会启动,现在是否违背了当初的说法?

环境局局长:当时政府的内部讨论是因应社会不同人士提出相关论点,政府内部不同部门和同事都有讨论,当时的结论就是像我两年前所说。当然事态会有发展,大家看到香港有很多不同社会议题,包括房屋议题,政府整体来说要配合《施政报告》所讲的做法,我想是个这样的演变。平心而论,当然在不同时候,大家有不同的讨论或不同的观点,随着事态发展作微调,大家应该可以理解。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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