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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磡楼上道堂排放烟灰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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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磡一间楼上道堂因没有按法定通知为火炉安装空气污染控制设备,产生的烟雾对附近居民造成环境滋扰,今日(五月十八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被判罚款10,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执法人员去年六月巡查时发现红磡老龙坑街一道堂用于燃烧冥镪及纸扎祭品的火炉没有安装合适的空气污染控制设备,火炉的排气口面向大厦后巷,排放的烟雾影响邻近居民。环保署遂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发出法定通知,要求道堂于指定时间内更改或替换火炉。然而,该道堂在限期届满后仍未进行改善工程,环保署随即向道堂提出检控。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祭祀场所使用的炉具必须设置适当的空气污染控制设备,以处理燃烧冥镪及纸扎祭品所产生的烟雾和灰烬。拥有人或营运者在收到法定通知后必须遵从规定,在指定期限完成相关的改善工程,以减低排放,否则即属违法及会被检控。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违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处罚款十万元;经第二次或其后定罪,则可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此外,若持续违法,可每日加处罚款二万元。

  发言人提醒祭祀场所的负责人,应根据环保署编制的指引,推广环保祭祀,尽量减少燃烧纸类祭品;此外,负责人亦应不时注意祭祀场所的排气,安装及使用合适的空气污染控制设备以减低排放。上述指引已上载环保署网页供市民参考: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guide_ref/air_guidelines.html
 
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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