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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局局长在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公开聆讯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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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今日(五月十六日)在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就《审计署署长第六十八号报告书》第二章「监察慈善筹款活动」公开聆讯的开场发言:

主席:
 
  我感谢审计署就慈善筹款活动的监察进行衡工量值审计,并就多个范畴提出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会全力配合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帐委会)就这个议题展开的聆讯,并积极考虑和跟进审计署和帐委会的建议,以提升慈善筹款活动的透明度和问责程度。
 
  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于二○一三年年底发表了一份有关慈善机构的报告书,就慈善筹款活动的规管提出建议;而审计报告书亦有提及政府因应法改会建议作出的跟进。正如我早前出席帐委会就审计报告书第一章召开的聆讯时指出,法改会建议对香港慈善机构的运作和发展影响深远,而内容亦与多个政府决策局及部门的职责有关,涉及非常复杂的议题,各决策局和部门须详细研究和审慎考虑有关建议。民政事务局受指派负责协调相关决策局和部门的意见,以供政府整体考虑如何回应法改会提出的建议。
 
  法改会在二○一三年十二月发表报告后,民政事务局随即于二○一四年一月展开政府内部谘询,并于其后召开了两次跨部门协调会议,讨论各决策局和部门的意见。两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已于上星期提交帐委会参考,稍后我们可就议员提问作具体回应。概括来说,第一次会议主要就法改会报告书提出的慈善机构规管方向和框架作讨论,当中涉及较复杂的建议,包括在不设立单一规管机构的情况下,为慈善机构订立法定定义和设立慈善机构注册制度。会议上相关局署各自表达了部门的意见和考虑,整体上认为需要进一步探讨,作出决定。
 
  第二次会议则主要因应法改会报告书的建议,与相关执行部门研究在现行规管架构下的短期可行措施。我们主要循三大方向作探讨:第一是提高慈善机构和慈善筹款活动的透明度,加强现有「香港政府一站通」的一站式搜寻网页功能,方便市民搜寻获批准的慈善筹款活动相关资料;第二是提高慈善筹款活动的问责程度,例如考虑更进一步,在「香港政府一站通」公开获批准筹款活动的相关财务资料或提供网站连结,方便公众监察;第三是检讨社会福利署发出的《慈善筹款活动最佳安排参考指引》并鼓励慈善机构采用,而市民亦可参考该指引以衡量慈善机构举办筹款活动的表现,更清楚捐款者的权益。
 
  上述短期措施与审计报告书的建议方向相符。民政事务局会继续协调各决策局及部门的意见,供政府整体考虑如何回应法改会提出的建议。过程中,我们会参考审计报告书中有关监察慈善机构和慈善筹款活动的建议,以及帐委会的意见。
 
  正如审计报告书指出,政府藉着为监管公众地方干犯妨扰罪、赌博和贩卖而制定的法例,附带规管部分慈善筹款活动;审计署这次亦检视了与这些慈善筹款活动相关的牌照管理事宜。我知道负责有关牌照的社会福利署、民政事务总署和食物环境卫生署整体同意审计署的有关建议,并会考虑适当的跟进措施。随后几位署长亦会发言。在她们发言后,我们乐意回答委员有关各项建议和跟进措施的提问。
 
  多谢主席。
 
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9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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