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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护中心密切监察江苏首宗外地传入寨卡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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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今日(五月十二日)密切监察江苏首宗外地传入寨卡病毒感染个案,并再次呼吁市民,外游期间时刻采取防蚊措施和安全性行为。孕妇和计划怀孕的女士不应前往寨卡受影响地区
 
  该名28岁女病人于四月二十八日从厄瓜多尔返抵江苏,她自述途中曾出现皮疹、发热、关节痛及结膜炎等症状,其尿液样本证实对寨卡病毒呈阳性反应。病人经已出院。
 
  卫生防护中心港口卫生处已引入飞机灭虫新规定。所有从寨卡受影响地区入境的飞机必须进行灭虫,以防止疾病经受感染的蚊传入香港。
 
  港口卫生处已加强巡查口岸和健康宣传,确保良好环境卫生及有效防治蚊患,并一直与旅游业界紧密联系,更新疾病资讯和健康建议。
 
  卫生防护中心发言人说:「所有口岸的恒常健康监测会继续为入境旅客监测体温。然而,由于大部分病人没有出现病征,故此我们再次呼吁,任何人从寨卡受影响地区到港后至少21日内,须继续使用昆虫驱避剂,减低传播风险。」
 
  署方一直与旅游业界和持份者紧密联系,特别是营办旅行团到寨卡病毒受影响地区的旅行社,以及接待团友到受影响地区的领队及导游(尤其是孕妇),定期更新疾病资讯和健康建议。
 
  发言人补充:「我们一直与世界卫生组织(世卫)及海外、邻近地区和内地卫生当局保持联系,密切监察最新发展。」
 
  除预防蚊子叮咬及滋生的措施外,市民应注意以下特别须知:
 
甲、外游须知
 
•    如到受影响地区外游,特别是免疫系统疾病病人或严重长期病患者,应于出发前最少六星期征询医生的意见,采取额外预防措施,免被蚊叮;
•    从受影响地区抵港后至少21日内,须继续使用昆虫驱避剂。若有不适,如皮肤出疹或发烧,应尽快求医,并告知医生外游细节;
 
乙、性接触传播
 
•    到受影响地区外游期间,考虑避免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使用安全套;
•    从受影响地区抵港后至少六个月内,应考虑避免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使用安全套;
 
丙、孕妇
 
•    孕妇和计划怀孕的女士不应前往受影响地区。所有外游人士包括孕妇在外游期间,以及抵港后至少21日内,须使用含避蚊胺的昆虫驱避剂;
•    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并告知医生外游纪录;
•    留意是否出现相关病征。如有不适,应尽快求医;及
•    避免与曾到受影响地区的伴侣发生性行为,否则应于整段怀孕期内使用安全套。

  市民可参阅卫生防护中心旅游健康服务寨卡专页、保安局外游警示制度专页、妇女预防蚊叮的措施,以及世卫寨卡病毒分类了解详情。
 
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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