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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因迟付工资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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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乐有限公司因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没有在工资期届满后七天之内支付四名雇员合共约十七万元的工资,被劳工处检控。该雇主今日(五月四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罚款九万三千元。

  劳工处发言人说:「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遵从《雇佣条例》发放工资给雇员。」

  发言人续说:「劳工处不会容忍上述违法行为,并会严厉执法,竭尽所能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2017年5月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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