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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八至一九年度卖旗日将截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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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社署)表示,二○一八年四月至二○一九年三月的卖旗日申请本年五月十七日截止。

  卖旗日申请表格及申请须知可于社署网站(www.swd.gov.hk)下载。拟举办卖旗活动筹募经费的慈善机构,须于本年五月十七日下午六时或以前将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所需文件一并交回社署奖券基金计划组,地址是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阳光中心36楼3601-02室。逾期申请概不受理。

  查询请致电2832 4318或2832 4301,或传真至2838 0441,或电邮至eolf2@swd.gov.hk
 
2017年5月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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