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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至一八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开始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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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政策组(中策组)今日(四月二十八日)宣布,二○一七至一八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由即日起接受申请。

  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自推行以来,逐渐获得社会支持。由二○一三至一四年度起,中策组负责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的日常运作,并欢迎短期项目(为期六至十二个月)以及研究期较长并需要较高资助的申请。为促进进行年期较长的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建立研究能力及协作关系,中策组于二○一六年四月在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成功的基础上,推出重新设计的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两项资助计划会同时运作。

  为推动香港长远的发展及建立研究能力,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建议之七大策略议题为:(一)「一带一路」;(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三)两岸三地研究;(四)选举与政治生态;(五)「一国两制」: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变化与展望;(六)大数据及智慧城市;及(七)新科技对现代生活及产业的影响。申请者也可自行提出其他研究范畴,供评审委员会考虑。所有收到的申请均会以同一评审准则进行评审。

  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每年接受申请一次。二○一七至一八年度的申请须于本年七月三十一日前提交。为增加灵活性,当局会不时就与策略性政策研究需要有重大关连的议题邀请资助申请。

  每项成功申请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的研究项目可获三百至五百万元资助,进行为期三至五年的研究。而项目可再次提交申请,按评审表现有机会获得另一个为期三至五年的资助。

  为确保学术自由及研究项目质素,评审工作具丰富经验学者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主席为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荣休教授周永新教授。评审委员会将议订评审准则和细节,申请都会经过评审委员会及非评审委员会的学者及专家评审,与政策相关的政策局亦会获邀请提供建议及意见。评审设有利益申报机制,确保评审公平公正。

  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的主要评审准则,是研究质素及在策略上是否切合本港的公共政策发展需要。在评审研究计划书时,评审委员会亦会考虑各项因素,包括研究成果(例如对政策的影响及建议、专题报告、专刊、工作坊、会议、期刊、博士后研究员等)、研究团队的能力、研究计划是否切实可行、推行时间是否妥善规划,以及拟议的开支预算是否合理等。除了上述所提到的评审准则外,院校对建立研究能力的支持(例如基础设施或等额资助),或其他来自校外的资助及支持亦会列入考虑。

  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的详情,包括申请资格、策略议题、评审委员会名单及其他详细资料,已上载中策组网页(www.cpu.gov.hk)。有兴趣的人士,请填妥指定的申请表并尽量以电邮方式递交申请(电邮:ppr@cpu.gov.hk)。
 
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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