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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教育基金公布有关申请拨款优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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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优质教育基金督导委员会发出:

  优质教育基金(基金)督导委员会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公布有关拨款申请的两项优化措施,以鼓励更多促进优质教育的项目。
  
(一) 提高微型计划的拨款上限

  自二○一四年,基金将申请拨款不超过150,000元的计划列为微型计划,简化相关的申请程序和要求,以配合学校的具体需要。申请人可于同一学年内递交最多两项微型计划的申请。

  基金督导委员会在检视微型计划的申请及审批程序后,通过将微型计划的拨款上限由150,000元提高至200,000元,即日生效。

(二) 免除「好心情@学校」计划下以合作模式推行微型计划的申请名额限制
 
  卫生署联同教育局在二○一六/一七学年推出「好心情@学校」计划。计划旨在提高学生对心理健康推广的参与。申请人可向基金提出微型计划的申请,以推行与「好心情@学校」计划相关的活动。

  为了加强跨界别协作,鼓励更多非政府机构/大专院校等与学校以伙伴形式合作,推出与推广精神健康相关活动,基金督导委员会通过,在「好心情@学校」计划下以合作模式推行的微型计划,不受现行申请名额(每申请人每学年两个)限制。由于微型计划的拨款上限已提高,申请「好心情@学校」计划的资助上限亦相应上调至200,000元。

  此外,为方便申请人准备有关「好心情@学校」计划的申请书,基金已把有关「好心情@学校」计划的《资料摘要》上载基金网站。《资料摘要》并附有已获拨款的相关计划书的连结和QR码,供申请人参考。

  有关两项优化措施的详情,可参阅基金网站(qef.org.hk)内的《申请指引》及上述的《资料摘要》。
 
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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