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香港与澳洲的自由贸易协定
************
  政府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宣布,香港将寻求与澳洲缔结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说:「澳洲是香港的重要贸易伙伴。它是香港在二○一五年的第七大服务贸易伙伴,及二○一六年的第十九大货物贸易伙伴。香港与澳洲的双边服务贸易在二○一五年达410亿港元,而双边货物贸易于二○一六年达520亿港元。与澳洲缔结双边自贸协定将有助促进两地更紧密的经济关系,亦为我们的商家和投资者提供一个平台,开拓在这个重要市场尚未开发的商机,以及进一步扩展业务。」
 
  苏锦梁说:「宏观而言,亚太区是全球增长最迅速的其中一个地区。香港已分别与内地和新西兰签订自贸协定,与澳洲谈判贸易及投资优惠待遇将可扩展我们在区内的经济据点。」
 
  与澳洲的自贸协定预期包括以下主要元素:

(i)撤销或削减关税;
(ii)减少非关税壁垒;
(iii)优惠产地来源规则;
(iv)简便的清关程序;
(v)更佳的服务贸易市场准入;
(vi)促进和保护投资;及
(vii)法律和制度安排,包括自贸协定下的争端解决机制。
 
  此外,双方亦可能探讨在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及竞争等范畴作出额外承诺。
 
  香港迄今已分别与内地、新西兰、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即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及智利签订了四份自贸协定。香港现正分别与东南亚国家联盟、格鲁吉亚及马尔代夫进行自贸协定谈判,并与澳门磋商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为了协助政府制订与澳洲谈判的策略及立场,工业贸易署(工贸署)已预备了一份谘询文件,上载其网站(www.tid.gov.hk/tc_chi/aboutus/noticeboard/australia_agreement.html),以供查阅。欢迎各界人士在五月二十七日或之前,就此自贸协定可能涵盖的范畴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回应可透过邮递(九龙城协调道3号工业贸易大楼13楼1325室工业贸易署)、传真(2789 9761或2789 2491)或电邮(fta@tid.gov.hk)递交工贸署。
 
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2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