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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谈器官捐赠和《香港配方奶及相关产品和婴幼儿食品的销售及品质守则》(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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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今日(四月二十一日)出席公开活动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就器官捐赠问题,例如年龄的弹性处理或其他规矩,其实有没有一个时间表,可以何时推出,进展是怎样?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大家最近非常关注器官捐赠和器官移植,最近亦有邓女士先后接受活体肝脏和昨日再接受遗赠肝脏移植,引起大家关注。我觉得最重要的信息是希望巿民都支持器官捐赠,而其中我们最希望的,是大家尽量参与卫生署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然后把意愿告诉家人,去世后令家人愿意作出一个决定,把器官捐出。这个器官捐赠来源,在每一个国家来说,都是最重要,最重视的。当遗赠器官不足够时,亦在一些紧急情况,我们没办法要考虑活体器官捐赠。不过活体器官捐赠,对捐赠者来说,要接受一个对他来说没有需要的手术,而且有一定风险,所以今次邓女士的移植情况引起很多讨论,亦有意见认为,现在在器官捐赠或器官移植的条例中,十八岁作为活体器官捐赠的成年岁数,法例里没有赋予我们有任何酌情权力,有建议这条例是否需要修订,给予一个弹性。但需要知道就算建议修例,提供弹性给业界人士,其实都很清楚明白,原本这条例(把活体器官捐赠最低年龄)订在十八岁,而没有提供任何弹性是有它的原因。因为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我们希望保障他们,不需要受任何压力。当然就算真的考虑(在条例里)提供任何弹性,都应该前设很多条件才可以。这个讨论刚刚开始,亦有不同专业人士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十八岁这个年龄(规定)不适宜降低。所以下一步政府会首先召集不同持份者,主要是专业人士,特别是器官移植和器官捐赠有关专业团体,和病人权益倡议者等持份者,先做一些谘询。若说到会不会立法,因为现在还没有谘询结果,所以政府暂时在这阶段未有一个决定,是否会就这方面进行条例的修订,所以亦说不上有甚么时间表。若说谘询,肯定我们在这一、两个月内,会开始有关谘询工作。我们早前亦决定就着会不会有一个预设默许制度和其他交叉捐赠等(议题)作出谘询。食物及卫生局正考虑这几个与器官捐赠和器官移植有关的议题,谘询和讨论应一并处理还是分开处理,但肯定的是在今届政府任期完结前,一定会启动这个谘询,但要很清楚说明一点,在谘询未有结果和未有方向前,暂时我们不会有一个修订条例或立法时间表。

记者:事件发生至现在有没有令捐赠数字有上升趋势?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认为在太短的时间内不能有代表性的数字出来,我们会密切留意近期的器官捐赠数字会不会提升。同时大家亦知道政府与很多机构,包括专业机构、社会企业和非政府机构,都在最近一、两年内积极地帮助我们推动工作。由去年到今年在器官捐赠名册上录得增加了五万名市民,我们希望这方面的工作继续推动下去,而今次的事件都可能会引起市民更大关注,对我们的推动工作也许会有点帮助。

记者:奶粉方面,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指食物及卫生局事前未有就《香港配方奶及相关产品和婴幼儿食品的销售及品质守则》(《守则》)谘询他们,《守则》有机会违反市场竞争,你们现时……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本届政府非常积极推动母乳哺育,我们做了很多方面的工作,包括宣传教育,在无论在政府和商业设施里都会提供设施让母亲喂哺;亦在推动商界培训员工,令员工也有一个正确态度去积极协助有需要母乳哺育的人士,这些工作我们都会做。《守则》其实旨在增加我们推动这方面的力度,亦确保母亲在市场上不会接受到混淆的信息和太大力度的宣传,误导了她们以为奶粉能够完全替代母乳,甚至比母乳哺育好,《守则》的目标是这样的。我们亦已经过几年酝酿和详尽谘询,亦因应谘询结果和收到的意见适当地修订《守则》,现在已经是应该推出《守则》的时候。当然,我们在最后一轮设计《守则》时,我们都认为应该没有抵触相关法律,但因为有业界人士向竞委会提供了一个类似的守则,而引起竞委会在这方面的关注,亦向我们提供了意见,我们在短期内应该能再度修订《守则》,确保它完全符合香港所有法例,包括《竞争条例》,然后在本届政府任期内能推出《守则》。我们的目标是透过自愿性守则,希望行业大家在宣传、推广或提供资讯方面能够符合《守则》。我相信下一届政府亦会留意《守则》推出后的效果是怎样,然后才决定下一步有没有需要以法例形式推动这方面的工作。
 
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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