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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在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就《公共交通策略研究》角色定位检视——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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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四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公共交通策略研究》角色定位检视——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的开场发言:

主席:

  近年社会上对的士服务多所诟病,并同时要求有高质「网约」服务的供应。

  政府在《公共交通策略研究》下全面检讨了对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的需求,包括的士及出租汽车,并于二○一五年十一月首次提出探讨推行新类型「优质的士」的可行性和可取性。

  去年六月,政府向上届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简介就「优质的士」的较完整构思,定位为普通的士以外、照顾消费力较高的乘客群组需要的个人化点对点公共交通服务的新选择,其主要特色包括:以专营权模式营运,透过专营权条款对车辆类型、车厢设施、司机培训、客户服务及投诉处理等定下服务标准,同时规定营办商与司机维持雇佣关系,以监督司机服务质素。新服务收费会比一般的士为高,可用手机应用程式召唤,兼备「网约」的特色。

  政府一直有透过不同渠道多次与的士业界团体、工会及其他持份者保持沟通,至今超过十次,听取多方面的意见,亦同时留意社会民意和舆论。概括而论,的士业界关注「优质的士」对现有的士行业带来的影响。而普通市民方面,一般反应是正面的,部分更认为应尽早推行,也有认为应全面推行「网约」出租车服务。

  政府认为,现行的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体制须予改革,以与时并进,回应新需求。政府乐于推动多些服务选择,大前提是载客取酬必须依法规管,若放弃此原则,则等同鼓励「白牌车」活动,影响深远。

  目前,香港的士服务单一。一些其他国际大城市(注一)均设有不同类别的士及/或「网约车」供乘客选用。因此增设较高标准、具备「网约车」特色、收费也较高之新类型的士服务,现时改称「专营的士」,简称「专的」,符合社会需要,是对症下药。

  我要强调,政府建议透过专营权模式引进的600部「专的」,并不是去取代现时超过18 000部(注二)的士在香港公共交通系统中的角色。600部「专的」只等于目前的士总数约3%,所以它们只能填补现有市场上之不足,聚焦回应市场上对服务质素较佳、收费较高的个人化点对点的公共交通服务的需求。这个新需求经我们的顾问研究结果确定,是十分实在和迫切的。

  当然,与此同时,我们也急需改善现有的士服务的表现,特别是针对乘客经常诟病之处,如拒载、滥收车资及待客态度欠佳等,否则对广大的士乘客有欠责任。我们会继续紧密联系业界,并会联同律政司研究增加罚则。

  今次的讨论文件已详细解释了政府的最新建议方案。在此,我只重点说明当中一些主要内容:

(一)600辆「专的」的数目是一个上限,透过立法规定,日后要修改,须立法会同意。这安排是回应部份业界担心缺口一开日后便是无底深潭的疑虑;

(二)透过公平公开招标,批出三个专营权,一间公司不会获发超过一个专营权,以让「专的」市场维持良性竞争。现有的士服务营办商既可参与,新人亦有机会入场。而拥有营运及管理本地的士或其他公共交通服务的经验的公司,在投标时可获加分数;

(三)专营权会就「专的」的经营和服务质素定下明确要求,包括有「网约」服务的特色,并要求营办商的车队中不少于五成可供轮椅上落。如「专的」的申请者打算在其车队提供更高比例可供轮椅上落,其申请将在评审过程当中得到较高分数;

(四) 营办商在试验计划下须缴交专营权费用,以回应业界担心新人「免费」入场,造成不公;

(五)因应业界不少意见,我们可以考虑不坚持向司机提供雇佣关系为投标的硬性规定,不过,我们仍然认为雇佣关系有助加强对司机的职业保障、吸引新人入行。因此,申办者如果能够提出对司机服务质素的监察及赏罚机制,仍会作为评审申请的项目之一;

(六)「专的」的整体收费水平宜较现时普通的士高约三成半至五成,使「专的」与普通的士和出租汽车之间维持一定的市场分工、客路分流;以及

(七)试验计划下专营权为期五年。专营权不属永久发牌,将不能续期,届满后须重新竞投,让政府在新专营权批出时对专营权条款作出检讨及按需要修订调整。

  就部分的士业界团体提出的质疑,我也希望藉此机会作两点回应:

(一)政府是否不理现时的士的前景?当然不是。600部「专的」只占18 000多部现有的士约3%。现有的士收费较为廉宜,会继续是普罗大众主要使用之的士服务。推出「专的」后,18 000多部现有的士仍会继续是个人化点对点公共交通服务的主体,因此政府会继续在现有牌照制度框架下与业界沟通,合力改善其服务水平、回应乘客期望。

  政府将积极考虑提供资助予的士司机报读培训课程。我们会透过优化现行运输署下的士服务督导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作,加强与业界的互动合作,推动改革,及商讨可行的配套措施。如果议员认为有扩大的新渠道值得考虑,则除了的士业界外,其他重要持份者,包括例如运输学会、乘客关注组织、消费者委员会、竞争事务委员会、劳工团体以及其他公共交通服务业界的参与也不应忽略。

(二)「专的」会否做成抢司机的恶性竞争?现时约有22万人持有的士驾驶执照,估计当中有少于两成,即约四万人为现职司机。因此,若有足够的配套,包括司机培训课程和较稳定及具保障的雇用安排,可有助吸引新人入行。此外,政府现正研究放宽包括的士在内的商业车辆驾驶执照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私家车或轻型货车驾驶执照达三年或以上的规定。

  主席,在听取了本事务委员会意见后,我们仍会继续谘询不同持份者。在进一步综合各方的意见后,政府会在今年六月发表的《公共交通策略研究》报告中,交代下一步的工作。

  主席,政府绝对不是如一些人士所指,搞甚么闭门造车。我们面对全社会,社会是有要求、有选择、有改革,任何政府都须负责任地好好回应。

注一:
首尔:普通的士及「Deluxe taxis」,「Deluxe taxis」收费较高;
新加坡:普通的士及「Premium taxis」,「Premium taxis」收费较高;及
东京:普通的士、机场的士及观光的士,机场的士及观光的士收费较高。

注二:的士总数为18 163部(18 138部+25部在二○一六年批出大屿山的士)。
 
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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