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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人被举报在荃湾官地非法弃置建筑废物罪成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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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装修工人因在荃湾政府土地非法弃置建筑废物,今日(四月十一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被判罚款5,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表示,去年十一月接获市民提供监察录影片段举报,指有人在荃湾排棉角村附近一政府土地非法弃置。环保署按市民提供的资料和录像,追查到涉案的装修工人,经调查后证实他在附近完成装修工程后,把数袋瓦砾和木块等装修废料运往上址弃置。环保署其后按《废物处置条例》检控该名装修工人。

  发言人呼吁市民,如目睹任何人士非法弃置建筑废物,可向环保署举报。环保署执法人员会根据市民提供的资料跟进调查,如有足够证据,会检控相关人士。

  根据《废物处置条例》,在公众地方、政府土地或未获土地拥有人的许可而弃置建筑废物,即属违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和监禁六个月;第二次或其后再被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如持续违法,可每天另处罚款一万元。

  发言人提醒市民、进行楼宇装修工程或处理建筑废物的人士,必须按法例要求妥善处置建筑废物。有重用或再造价值的建筑物料可安排回收商收集重用;至于不可回收的建筑废物,则应运往建筑废物管理设施,如特定的废物转运设施、公众填料接收设施或堆填区。
 
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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