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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务司司长根据《死因裁判官条例》动议拟议决议案致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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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根据《死因裁判官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致辞全文:
  
代主席女士:
 
  我谨依照议程,动议通过我名下的第三项决议案。这议案目的是请立法会通过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根据《死因裁判官条例》第54条订立的《2017年死因裁判官(证人津贴)(修订)规则》。
   
  现时,出席死因研讯的证人可以支取的最高津贴额,与出席刑事诉讼程序的证人相同。立法会财务委员会通过的津贴额调整机制,亦与《刑事诉讼程序(证人津贴)规则》下的证人津贴调整机制亦相同。司法机构政务处在二○一六年进行检讨后建议,并获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批准,将普通证人的最高津贴额由每天445元调高至515元,出席不足四小时的最高津贴额则由220元调高至255元。专业人士证人及专家证人的最高津贴额由每天2,415元调高至2,770元,出席不足四小时的最高津贴额则由1,205元调高至1,385元。
   
  《2017年死因裁判官(证人津贴)(修订)规则》旨在落实新订的津贴额。我谨请议员通过议案。多谢,代主席。
   
  
 
2017年3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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