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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经网络摄录机搜证而被定罪的非法弃置废物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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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车主因涉及有人将其货车上的废物违例弃置,被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网络摄录机录得有关片段而遭检控,上星期五(三月二十四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罚款三千五百元。这是网络摄录机试验计划推行后首宗被定罪的个案。

  食环署发言人表示,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食环署透过网络摄录机摄录得有人驾驶一辆货车到元朗十八乡白沙村垃圾收集站外违例弃置车上废物,遂向该辆货车车主提出检控。

  针对个别地区的卫生黑点经常被人弃置垃圾和废物,特别在午夜或清晨时分,引致环境卫生问题,食环署去年十二月三十日在中西区、深水埗区及元朗区内六个弃置垃圾黑点,展开网络摄录机试验计划,以便加强监察违例弃置垃圾情况及策划更有效的执法行动,令搜证和执法的工作更有成效。

  根据《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第132BK章),任何人士把废物弃置在公众地方,即属违法。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两万五千元及监禁六个月。食环署会继续密切监察目标黑点,并呼吁市民切勿违例弃置废物,否则会被检控。
 
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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