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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选举结果(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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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三月二十六日)举行的行政长官选举结果如下:

  候选人  获得的有效选票数目
  ───   ─────────

  曾俊华   365票
  林郑月娥  777票
  胡国兴   21票

  由于林郑月娥取得超过六百张有效选票,选举主任朱芬龄法官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569章)第二十八条,宣布林郑月娥在选举中当选。

  选举结果公告将尽快于宪报刊登。
 
2017年3月26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3时36分
即日新闻  

图片

选举主任朱芬龄法官(前排右二)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开启二○一七年行政长官选举的投票箱。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冯骅法官(前排左三)、委员陆贻信资深大律师(前排左一)和张妙清教授(前排左二),与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前排左四)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张琼瑶(前排右一)在中央点票站的点票区倒出票箱中的选票。
二○一七年行政长官选举今日(三月二十六日)顺利完成,林郑月娥(中)在选举中当选。

网上广播

二○一七年行政长官选举点票过程及宣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