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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年二月份消费物价指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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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统计处今日(三月二十一日)公布二零一七年二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根据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二零一七年二月份整体消费物价与一年前同月比较,下跌0.1%,而在二零一七年一月份则上升1.3%。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七年二月份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胀率)为0.7%,较二零一七年一月份(2.1%)为低。升幅收窄主要是由于两年间农历新年在不同的月份出现,今年在一月底,而去年则在二月初,导致旅游费用下跌。而新鲜蔬菜价格跌幅扩大也是另一个因素。

  以二零一七年首两个月合并计算以消除农历新年的影响,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0.6%。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二零一七年首两个月合并计算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1.5%。

  经季节性调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的三个月期间的平均每月变动率为-0.1%,而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变动率则为0.1%。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的三个月期间的平均每月变动率为-0.1%,而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变动率则为0.1%。

  从细分指数分析,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七年二月份的按年变动率分别为-0.6%、0%及0.3%,而二零一七年一月份的变动率则分别为0.8%、1.3%及1.7%。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七年二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别为0.9%、0.7%及0.6%,在二零一七年一月份的升幅则分别为2.3%、2.0%及2.1%。

  以二零一七年首两个月合并计算,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分别上升0.1%、0.7%及1.0%。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二零一七年首两个月合并计算的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分别上升1.6%、1.4%及1.3%。

  经季节性调整的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的三个月期间的平均每月变动率分别为-0.1%、-0.1%及0%,而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变动率均为0.1%。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的三个月期间,经季节性调整的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平均每月变动率分别为-0.1%、-0.1%及0%,而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变动率则均为0.1%。

  在各类消费物价指数组成项目中,价格在二零一七年二月份录得按年跌幅的类别为电力、燃气及水(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7.5%及在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7.0%)、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分别下跌3.7%及4.7%)、耐用物品(分别下跌3.7%及3.9%)、衣履(分别下跌3.3%及3.2%)和杂项服务(分别下跌1.1%及0.5%)。

  另一方面,价格在二零一七年二月份录得按年升幅的类别为交通(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上升3.1%及在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上升2.3%)、外出用膳(分别上升2.8%及2.9%)、烟酒(分别上升2.7%及3.2%)和杂项物品(分别上升2.5%及2.9%)。

  至于住屋方面,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0.2%,但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下跌0.7%。

  截至二零一七年二月止的三个月期间,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0.8%,而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分别上升0.4%、0.8%及1.1%。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升幅则分别为1.7%、1.9%、1.6%及1.4%。

  截至二零一七年二月止的十二个月内,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平均上升2.0%,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相应升幅则为2.3%、2.0%及1.8%。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升幅则分别为2.1%、2.3%、2.0%及1.8%。

评论

  政府发言人表示,若将二零一七年首两月合计以消除农历新年在每年不同时候出现的影响,基本通胀率为1.5%,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的2.0%有所回落。这主要是由于基本食品价格在二零一六年初受恶劣天气影响急升,令按年比较基数偏高。电费下调的有利影响也是部分原因。整体而言,通胀压力在二零一七年初维持温和,而按年比较的整体通胀率在二月份出现轻微的负值,是由于一次性的差饷宽免、节日及比较基数等一系列的短暂因素所影响。

  发言人续指,展望将来,鉴于输入通胀低企和本地成本增幅温和,通胀压力在短期内仍会受控。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通胀走势,特别是通胀对低收入人士的影响。

进一步资料

  表1列载二零一七年二月份的消费物价各类别指数及按年变动率。表2列载消费物价指数的按年变动率时间数列及在剔除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后的相应变动率。参考经季节性调整的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情况,可帮助辨析消费物价的最新趋势。表3列载经季节性调整的消费物价指数在最近三个月内的平均每月变动率的相应时间数列。图1则显示原来及经季节性调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率,以及基本通胀率。

  更详尽的消费物价指数数据(包括按年比较、按月比较、经季节性调整的数列及「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分类」的消费物价指数)备于月报中,用户可以在政府统计处网站免费下载二零一七年二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月报》(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270_tc.jsp?productCode=B1060001)、详尽的消费物价指数时间数列(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270_tc.jsp?productCode=D5600001)及「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分类」类别的消费物价指数时间数列(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270_tc.jsp?productCode=D5600002)。

  有关消费物价指数的查询,可与政府统计处消费物价指数组联络,电话3903 7374或电邮cpi@censtatd.gov.hk
 
2017年3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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