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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处发表二零一六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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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业监理处(保监处)今日(三月十七日)发表二零一六年年报。去年,保监处致力为新监管制度作出准备,以迎接独立保险业监管局。

  保险业监理专员梁志仁说:「我们全力更新各项规例和指引,以确保监管制度能顺利过渡。同时,我们亦不断完善现有的监管工具,以保障保单持有人及促进保险业发展。」

  「我们已修订《获授权保险人的公司管治指引》和发出《再保险指引》,并与寿险公司紧密合作,协助它们符合《承保长期保险业务(类别C业务除外)指引》的规定。后者能引导保险业遵循公平对待客户的国际典范实务,这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

  他接着说:「保险业的监管架构亦迈向风险为本资本制度。我们已成立四个业界焦点小组讨论技术细节,准备于下一阶段进行量化影响研究。」

  与同侪合作方面,随着《金融机构(处置机制)条例》在二零一六年六月制定,保监处联同其他本地金融监管机构成功为具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建立有效的处置机制。在国际事务方面,保监处透过积极参与国际会议和监管联席会议,与外地同侪保持紧密合作。

  梁志仁说:「在金融科技方面,保险公司正通过应用金融科技探索和发展商机。许多寿险公司正检讨及投放资源,以改进其数码销售渠道和网上销售流程。我们冀望保险公司采用金融科技,为客户提供与国际竞争对手看齐的全方位服务,可为它们带来更多商机。」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共有160家获授权保险公司、92,465名获委任的保险代理(包括其负责人及业务代表)及10,208名获授权的保险经纪(包括其行政总裁及业务代表)在香港经营业务。

  保监处二零一六年年报提供保险业的统计数字摘要,并概述该处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该年报已上载保监处的网页:www.oci.gov.hk
 
2017年3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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