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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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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十日)公布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的任命。

  行政长官已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强积金条例)赋予的权力,再度委任黄友嘉博士为积金局主席及非执行董事。

  与此同时,财政司司长已根据行政长官在强积金条例下转授的权力,委任陈鉴林、关百豪、刘麦嘉轩及黄杰龙为积金局非执行董事。他亦再度委任了五名现任非执行董事,分别为潘兆平、石礼谦、黄国及两名官守非执行董事。

  所有任命为期两年,由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起至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六日止,首末两天包括在内。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对积金局成员的任命表示高兴。他表示:「在黄友嘉博士过去两年的有效领导下,积金局制定及推行了持续改进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制度的立法建议,当中最注目的是将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起实施首次引入收费管制的预设投资策略,以回应计划成员对部分强积金计划收费高及选择难的问题。我们期望在黄博士的带领下,积金局能够继续推行其他几项重要的改革建议。」

  陈家强续说:「我们同时欢迎陈鉴林先生、关百豪先生、刘麦嘉轩女士及黄杰龙先生加入积金局。展望未来两年,我有信心在黄博士作为主席及各非执行董事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下,积金局能进一步改善强积金制度的效率,并加强其在香港的整体退休保障架构内的角色。」

  陈鉴林为前任立法会议员。关百豪为时富投资集团董事长兼行政总裁,也是最低工资委员会的现任成员。刘麦嘉轩为毕马威中国合伙人。黄杰龙则为叙福楼集团的执行董事,亦是强制性公积金行业计划委员会的成员。

  同时,陈家强亦感谢四位行将卸任的积金局非执行董事在任期内所作出的贡献,他们分别是叶国谦、吕慧瑜、潘祖明及蔡永忠。

  积金局是在一九九八年九月根据强积金条例成立的法定组织,负责规管和监察强积金制度。强积金制度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实施,截至二零一七年一月底,强积金制度覆盖超过二百七十万名计划成员,总资产净值超过六千七百二十亿元。

  由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起,积金局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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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友嘉博士

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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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唐芷青

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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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鉴林
关百豪
刘麦嘉轩
潘兆平
石礼谦
黄杰龙
黄国
黄旭伦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财经事务)任候补)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劳工及福利局常任秘书长任候补)

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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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恩赐
罗盛梅
马诚信
许慧仪
 
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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