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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公共运输设施禁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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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尹兆坚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于二○一五年十二月修订《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在全港八个行车隧道出入口范围内的巴士转乘处及毗连的设施实施禁烟规定,以减低二手烟对候车乘客的影响,保障公众健康。该等法例修订已于去年三月三十一日实施,但不涵盖屯门公路巴士转乘站,致使于该处候车的市民被迫每日吸入二手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在进行上述修例工作时,为何没有将当时已启用近三年的屯门公路巴士转乘站指定为禁烟区;及

(二)全港现时有哪些巴士转乘站尚未指定为禁烟区,以及当局会否将禁烟规定扩展至该等地方;若会,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以循序渐进及多管齐下的方式,推动控烟工作,鼓励市民不要吸烟、吸烟人士尽早戒烟或减少吸烟量,并尽可能保障公众免受二手烟的影响。

  自二○○九年九月一日起,我们已分阶段把确定为符合《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第3(1AB)条所述定义的公共运输设施指明为禁烟区:

(1) 由2类或以上的公共运输工具的总站所组成,并用以达成及便利转换该类运输工具的区域;或

(2) 多于一条的《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第230章)第2条所界定的指明路线的任何巴士总站。

  现时共有239个公共运输设施被指明为禁烟区,当中包括50个有上盖建筑物的公共运输设施、55个室内公共运输设施和134个露天公共运输设施。

  于二○一五年十二月我们订立了《2015年吸烟(公众卫生)条例(修订附表2)令》,把下列八个隧道入口范围内的巴士转乘处指定为禁烟区:

(1) 狮子山隧道巴士转乘处;
(2) 海底隧道巴士转乘处;
(3) 东区海底隧道巴士转乘处;
(4) 城门隧道巴士转乘处;
(5) 大老山隧道巴士转乘处;
(6) 西区海底隧道巴士转乘处;
(7) 大榄隧道巴士转乘处;以及
(8) 青沙公路巴士转乘处。

  把以上指定的巴士转乘处列为禁烟区的措施,是经考虑相关公共设施的实际设计、人流情况和执法问题后,将禁烟范围扩展至其他公共设施的首个试点。由于屯门公路巴士转乘站并非位处隧道入口范围内,故此并未有被列为禁烟区。我们会于今年检讨这个措施自去年三月实施以来的情况和成效,并根据结果考虑进一步扩大禁烟区至其他设施或范围(包括屯门公路的巴士转乘设施等)的可行性及时间表,以期在适当时候采取进一步政策措施加强控烟,保障市民健康。
 
2017年3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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