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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电动车发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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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业强议员的提问及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近年致力推动绿色运输,包括电动车和混能车(统称「环保车」)的应用,以发展香港为低碳城市。然而,有外国研究的结果显示,由于环保车于低速(每小时32公里或以下)行驶时所发出的噪音较传统车辆少得多,道路使用者往往在非常近的距离(3.3米)内才可靠环保车发出的噪音得悉它们驶近,或会令交通意外较容易发生。有鉴于此,欧盟及美国的有关当局已通过法例,规定由二○一九年起新登记环保车必须装有模拟引擎声音系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的已登记环保车数目,并按(i)车辆种类、(ii)原产地及(iii)有否安装模拟引擎声音系统列出分项数字;

(二)当局会否考虑修订《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A),订明新登记环保车(i)在行驶期间的最低噪音水平,或(ii)须装有模拟引擎声音系统,以保障道路使用者(尤其是视障人士、长者和戴上耳筒的跑步人士及骑单车者)的安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当局的考虑因素为何;及

(三)鉴于环保车愈来愈普及,当局在立法规管环保车须装有模拟引擎声音系统前,会否加强宣传和公众教育工作,提醒驾驶者及道路使用者注意涉及环保车的道路安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刘业强议员的提问,现综合答覆如下:

  过去五年,电动车按车辆类别及原产地划分的首次登记统计数字详载于附件。至于混合动力车辆,它们的数目会按其使用的燃料,纳入汽油车或柴油车的登记数目内,运输署并没有作分类统计。此外,现时个别电动车制造商已自行为电动车安装人工发声系统,但运输署没有备存有关数字。

  电动车其中一项行车特性是较为宁静,但令人关注其在低速行驶时可能对部分道路使用者(尤其有特别需要的道路使用者,例如视障人士和长者)构成潜在危险。就此,政府一方面已向本地的电动车供应商转达视障人士的诉求,要求它们积极为电动车型号引入合适的发声系统,以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另一方面亦密切留意相关国际标准的发展。

  美国将于二○一九年九月起强制所有新电动车必须装有人工发声系统,而欧盟亦将于二○一九年七月及二○二一年七月起分别强制所有新的电动车型号及新制造的电动车(包括现有型号)必须装有人工发声系统。香港将配合这发展,运输署会积极考虑在车辆类型评核程序上加入有关要求,以确保电动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方可在香港登记出售。

  与此同时,政府及道路安全议会会继续透过不同渠道进行宣传和教育(例如政府电视宣传短片及电台广播、《道路安全通讯》及其他刊物等),提升及推广道路安全,并会在二○一七年的宣传和教育中,提醒驾驶者及道路使用者注意涉及电动车和混合动力车辆的道路安全。
 
2017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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