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十九题:规管电子废物回收场及打击相关的非法活动
***************************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朱凯廸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就规管电子废物回收场及打击相关的非法活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全港的持牌电子废物回收场的数目、所在位置,以及当中有多少个回收场位处「绿化地带」或「农业」地带;

(二)是否知悉现时全港未领有牌照的电子废物回收场的数目、所在位置,以及当中有多少个回收场位处「绿化地带」或「农业」地带;

(三)过去五年,每年规划署对因经营电子废物回收场而涉嫌违反《城市规划条例》(第131章)的人士采取了甚么跟进行动;

(四)过去五年,每年环保署和有关的政府部门,对非法经营电子废物回收场的人士提出检控的个案宗数、被定罪人士的数目,以及他们一般被判处的惩罚为何;

(五)去年当局对非法进口有害电子废物的人士提出检控的个案宗数、被定罪人士的数目,以及他们一般被判处的惩罚为何;及

(六)鉴于有报道指出,由于内地当局近年严厉打击非法进口电子废物活动,所以不法商人把大量电子废物进口香港(i)倾倒于新界乡郊地区或(ii)拆解并以可循环再造废料运回内地,当局有否加强对领有及未领有牌照的电子废物回收场的巡查及执法,以及与内地相关部门研究及商讨如何共同打击该类活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十分关注电子废物回收场造成的环境问题,并会按照现行法例持续打击有害废电器电子产品(电器电子废物)非法进出口与及在回收场进行拆解及处置的活动。根据国际间规管有害废物跨境转移的《巴塞尔公约》,电器电子废物可分为两大类:有害电器电子废物和非有害电器电子废物。电脑主机及扫描器等属非有害电器电子废物,可在国际间输入及输出以供循环再造及回收用途。有害电器电子废物包括电脑显示器、液晶体显示屏及已拆解的废印刷电路板等则受《废物处置条例》所规管;除其进出口均受许可证制度的严格管制外,本地场所进行拆解及处置这些有害电器电子废物亦需要按《废物处置条例》获批化学废物处置牌照后才可以营运。

  此外,政府正推行落实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计划)的筹备工作,藉此妥善处理香港的废电器电子产品。计划会首先涵盖若干受管制电器,包括空调机、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电脑、列印机、扫描器和显示器。立法会已于二○一六年三月通过《2016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电气设备及电子设备)(修订)条例》,为计划订立法定规管架构,其中,除若干例外情况外,任何人贮存、处理、再加工或循环再造受管制的电器电子废物,均须取得废物处置牌照。循环再造者的处理设施及其运作情况必须符合相关条款及条件,方会获发牌照。而受管制电器电子废物进出口香港均须取得许可证。我们会参照现行对有害电器电子废物的管制,订定申请人须符合的相关牌照及许可证条款及条件。视乎进一步谘询业界的工作,我们计划在二○一七年年底实施有关规管。

  就各部门打击电子废物回收场非法活动的执管工作及相关资料,现提供如下:

(一)和(二)任何场所若未领有化学废物处置牌照而处置有害电器电子废物,均属违法行为,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定必采取执法行动。现时共有六个场所根据《废物处置条例》获发化学废物处置牌照以处理有害电器电子废物,该六个持牌的场所全部均不是位处「绿化地带」或「农业」地带。

  粗略估计本港共有约150个从事回收电器电子废物的露天回收场,环保署的巡查显示这些回收场一般都不涉及处理有害电器电子废物。电器电子废物的露天回收场主要位于元朗及北区,其运作、数目及位置会不时改变,故未能确定它们位处「绿化地带」或「农业地带」的数目。

(三)根据《城市规划条例》,规划署就新界乡郊发现的违例发展个案进行执管及检控工作时,一般所涉及用途类别包括停车场、货柜相关用途、贮物、工场等。在乡郊地方发现的电器电子废物回收场,大多是作贮存废料及/或拆件工序。因此,一般而言,在规划署的执管行动中,电器电子废物回收场多被归类为贮物及/或工场用途。过去五年(二○一二至二○一六年),规划监督在新界乡郊发展审批地区内就贮物及/或工场用途的违例发展所提岀的检控个案数目为120宗,当中共有335个涉案人士被定罪。

(四)就电器电子废物回收场违反《废物处置条例》和《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的个案,环保署在过去五年(二○一二至二○一六年),已完成33宗检控,当中12名人士已被定罪,判处罚款由10,000元至40,000元不等,总罚款额约300,000元。

(五)和(六)如上述,有害电器电子废物如电脑显示器、液晶体显示屏及已拆解的废印刷电路板等均受《废物处置条例》所规管,其进出口均受许可证制度的严格管制。环保署根据风险评估和收集情报,联同相关部门在口岸进行货柜装运检查,严厉执法以堵截有害电器电子废物的非法装运。非法进口有害电器电子废物的进口商会被检控,被截获的非法进口废物亦会被退回来源地,环保署亦会通报相关的外地执法机构作跟进。环保署在去年(二○一六年)共完成了24宗就非法进口有害电器电子废物的检控,当中16名人士被定罪,判处介乎12,000元至80,000元不等的罚款,总罚款额约400,000元。

  自二○一五年,环保署对本地电器电子废物回收场加强巡查及执法,共巡查了约530次,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共7次的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环保署成功检控8宗个案。相关部门亦就查获涉及消防安全、土地使用及规划等涉嫌违规情况进行执管行动。
 
  就香港特区与内地的有害废物(包括有害电器电子废物)转移活动,环保署与内地执法部门已设立恒常合作机制,就这些有害废物的移运相互通报,并检视相关的最新情况。环保署会继续与内地执法部门紧密联系,严格执行废物进出口管制,并加强情报交换从而打击在本地回收场非法处理有害电器电子废物的活动,亦会联系外地主管当局在出口有害电器电子废物的地方提倡源头堵截。
 
2017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