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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护署票控工艺品店东主及营运者非法管有禁贸后象牙作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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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今日(二月十七日)票控一间工艺品店东主及营运者非法管有禁贸后象牙作商业用途。案件于三月二十八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聆讯。

  渔护署人员去年八月进行打击非法象牙贸易的行动,在上环一间工艺品店购得一双象牙筷子后,切割出四个样本以碳素断代法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制成筷子的象牙是于一九九○年后取得。

  渔护署发言人表示,大象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公约》)附录I列明物种,其国际贸易自一九九○年起已被禁止。受《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规管,在一九九○年前已合法进口本港的象牙经渔护署登记后,方可在领有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本地进行买卖。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五百万元及监禁两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发言人重申,政府十分重视打击涉及濒危物种的非法贸易。市民如欲查询濒危物种管制或举报涉嫌违规个案,可致电1823与渔护署联络。
 
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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