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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兴建公众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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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超雄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的书面答覆:
 
问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局长)于上月二十四日本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会议中表示,政府已在东涌新市镇扩展区及洪水桥新发展区初步物色到合适地点兴建公众街市。有民间团体指出,东涌及天水围区内有不少地点可供兴建公众街市,而且洪水桥新发展区的人口将会超过20万,加上天水围现时的人口已达30万,单靠在洪水桥新发展区兴建上述公众街市不能满足元朗区居民对在公众街市购物的需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下列地方兴建公众街市是否可行(以及如不可行,原因为何):
 
东涌:
(i)东涌缆车站旁达东路花园、
(ii)松慧路城巴有限公司泊车场、
(iii)侯王庙足球场、
(iv)逸东邨德逸楼旁回旋处空地(近大水渠)、
(v)逸东邨三号停车场、
 
天水围:
(vi)天秀墟现址及部分天秀路公园、
(vii)天秀路社区园圃、
(viii)天泽邨旁香港女童军总会天水围何超琼活动中心、
(ix)天水围第一零七区拟建的泳池设施上盖加建楼层、
(x)天慈邨旁九龙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车厂、
(xi)柏慧豪园公众停车场、
(xii)第一零八区香港榄球总会多用途场地,及
(xiii)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车厂;
 
(二)鉴于局长在上述会议中表示,当局曾尝试在天水围寻找适合地点兴建公众街市但不果,因而选址在洪水桥新发展区兴建公众街市,当局曾考虑的地点的具体位置,以及该等地点不适合兴建公众街市的原因;
 
(三)鉴于有多个新市镇(例如马鞍山、将军澳)及大型屋邨(例如安达臣道安达邨及安泰邨,以及屯门欣田邨)的街市均由领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香港房屋委员会或私人发展商营运,当局会否承诺在该等新市镇及屋邨物色地点兴建由食环署管理的公众街市,以增加街市之间的竞争,从而纾缓物价高企的问题;如否,当局有何措施协助居民购买到价钱相宜的食品及日用品;及
 
(四)当局会否考虑把以人口为参考基础的公众街市规划准则重新纳入《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供日后在规划新市镇时参考;如否,当局有何措施满足居民对在公众街市购物的需求?
 
答覆:
 
主席:
 
  政府在二○一七年一月发表的《施政报告》表示,将在新发展区兴建具规模的公众街市,并初步已在东涌新市镇扩展区及洪水桥新发展区物色合适地点,并会继续研究在其他新发展区寻找合适地点。政府期望两个位于策略位置的新公众街市,可以发展成爲该区域的具规模街市,亦即是服务范围不单是东涌新市镇扩展区及洪水桥新发展区,亦可辐射至整个东涌及天水围。
 
  我现就有关问题回覆如下:
 
(一)至(三)政府在考虑是否设立新公众街市时,会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该区人口及人口组合、社区需要、附近公营及私营街市设施、新鲜粮食零售店的数目等。我们亦要充分考虑需求和成本效益,以确保公共资源得以善用。
 
     现时东涌新市镇已设有两个湿货街市,分别位于逸东邨及富东邨,区内还有其他新鲜粮食零售店。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在施工中的东涌第56区及第39区的公共房屋发展项目内,亦将提供两个湿货街市,该两个公共房屋发展项目预计分别于二○一七年及二○一八年完成。
 
  天水围区内现已设有五个湿货街市,分别位于天盛苑、天瑞邨、天泽邨、颂富商场和房委会的天恩邨,区内还有其他新鲜粮食零售店。此外,毗邻天水围的洪水桥,现时有一个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管理的洪水桥临时街市和一个位于房委会洪福邨内的街市;房委会在区内兴建中的资助出售房屋项目屏欣苑内,亦会设有商场和街市,该发展项目预计于二○一八年完成。根据已公布的「洪水桥新发展区经修订的建议发展大纲图」,政府建议在新发展区内增建三个街市,包括设于公共房屋发展项目内的两个湿货街市,以及在一幅方便易达的政府用地内设立具规模的公众街市。

  在落实新公众街市的选址时,政府主要考虑有关选址的地理位置、现有及规划用途、可供使用的面积、邻近的交通配套等因素,以确保有关街市落成后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经营能力,而公共财政和土地资源也能得以善用。
 
  在考虑了以上提及的多方面的相关因素和这两个新发展区的实际情况后,政府在东涌新市镇东扩展区的东面和洪水桥新发展区的西南面初步物色到合适的地点兴建具规模的公众街市。在东涌新市镇东扩展区的选址邻近拟兴建的东涌东港铁站,有助连接现时东涌港铁站和拟兴建的东涌西港铁站,同时邻近公共交通交汇处。另一方面,洪水桥新发展区的选址邻近拟议的洪水桥铁路站、拟建的环保运输服务设施及公共交通交汇处,有助连接洪水桥新发展区及天水围各区。上述两个新街市的选址均在交通便利、邻近港铁站和公共运输交汇处的地点,使更多市民能容易到达,不但满足这两个新发展区居民的需要,并且可普遍照顾东涌和天水围地区市民的需要。
 
  总的来说,按已有、正在兴建中及建议规划的项目,该两个新发展区内的街市设施将可照顾当区和邻近区域居民的需要。有见及上文提述的条件,我们认爲相对于问题中题述的各个选址,东涌新市镇东扩展区的东面和洪水桥新发展区的西南面的选址为用作兴建新公众街市的更理想地点,并更适合作服务该些区域的新公众街市之用。
 
(四)食物及卫生局曾在二○○七至二○○八年就公众街市进行政策检讨,结论是为确保妥善运用公共资源,政府在日后按个别情况决定是否辟建新公众街市时,除了应考虑该区人口外,也应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包括人口组合、社区需要、附近街市设施、新鲜粮食零售店的数目,以及区内市民对于保留小贩区的意愿等。政府曾于二○○八年就有关政策检讨结果谘询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和各区区议会。因应食物及卫生局当时的公众街市政策检讨结果,《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划标准》)第六章零售设施有关公众街市的部分于二○○九年四月修订,并沿用至今。修订后的《规划标准》建议考虑上文提及的相关因素,因此较单以人口数目考虑是否兴建公众街市更为全面。在制定或检讨各规划图则时,规划署会谘询有关政策局及部门,以确定是否有需要预留土地作公众街市用途。我们会因应社会的发展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在适当时候评估是否有需要检讨公众街市的规划准则。
 
  我们的着眼点最重要是便利市民在邻近其居所的地方购买他们所需的新鲜粮食。现时,市民购买新鲜粮食的渠道十分多元化。除了公众街市外,不少市民亦可到其他公营及私营机构营办的街市、超级市场或各式各样的零售店购买新鲜粮食。市民选择从哪些渠道购买新鲜粮食亦随着社会经济、生活习惯、购买力等不同因素不断演变。
 
  兴建公众街市需要占用政府土地及涉及公共财务承担。因此,在决定是否兴建公众街市时,我们要充分考虑需求和成本效益,以确保公共资源得以善用。事实上,面对激烈的竞争、不时转变的社区情况及市民购物习惯的转变,一些公众街市出现了空置率偏高及人流不足的情况。审计署在以往发表的报告书亦曾指出,鉴于兴建公众街市的成本高昂,因此须严守有关原则。

  我们会继续根据以上的规划准则及有关地区的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在个别地区设立新公众街市,并充分聆听持份者的意见,审慎考虑各项相关因素,以确保公共资源得以善用。
                                     
  我们亦注意到在要求设立新公众街市的意见当中,不少是假设食环署管理的公众街市所售卖的货品必定较其他机构经营的街市设施及超级市场廉宜,然而这假设并没有事实基础。就公众街市所售货品的价格而言,公众街市档户按自由市场规律(如经营成本、供求情况、附近相类货品的价格等)自行厘定及调整货品售价。政府不会管制街市的货品售价,也不能保证公众街市的货品价格较其他商店廉宜。
 
2017年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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