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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促进自由贸易及香港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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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振英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近年,各国为促进经济合作和发展,纷纷与贸易伙伴缔结新的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协定。然而,新任美国总统于上月上任后已随即签署总统备忘录,表明该国退出与十一个国家经多年谈判达成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有评论指出,这将有利于中国近年积极推动的亚太自由贸易区(亚太自贸区)的设立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的谈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全球贸易自由化的最新形势对香港整体经济带来的影响;若有评估,结果为何,以及政府有何对策;及
 
(二)有否研究亚太自贸区成功设立对香港整体经济可能带来的影响;若有研究,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陈振英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自二○○八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以来,环球贸易一直表现疲软。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估算,环球货物及服务贸易量由二○○九年至二○一六年的每年平均增长率为百分之二点八,远较二○○一年至二○○八年间的百分之六点一为低。同时,各先进市场的经济表现亦大不如前。自二○○八年金融危机至去年为止,它们每年平均经济增长只有百分之一点二,而这亦助长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和去全球化的情绪升温,进一步对全球经济和贸易带来不明朗因素。当中以新一届美国政府对自由贸易的取态最受关注,惟其政策的具体内容仍未清晰。假如保护主义的趋势进一步加剧,继而打击全球贸易的表现,香港作为一个小型及开放的经济体难免会受到牵连。我们会继续密切注视各经济体在贸易保护主义方面的政策动向。
 
  就香港而言,政府一直深信自由贸易有利环球经济发展,既促进商品和资金流动,使交易成本下降,从而降低营运成本,亦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市场竞争得以充分发挥。作为一个小型及开放的经济体,香港一向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坚定不移地支持并推动贸易自由化,及巩固以规则为本的多边贸易制度。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区域经济合作及贸易伙伴之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已成为大趋势。在坚持以多边贸易制度为基础的同时,政府亦积极参与订立符合世贸组织规条的高标准自贸协定,以确保自贸协定与多边贸易制度相辅相成,为全球贸易自由化带来动力,亦为香港经济发展带来新机遇。香港至今已分别与中国内地、新西兰、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即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及智利缔结了自贸协定,而目前正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马尔代夫、格鲁吉亚及澳门磋商自贸协定。
 
(二)最终实现亚太自由贸易区(亚太自贸区)是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的主要倡议之一。香港作为亚太经合组织成员经济体,在二○一六年与亚太经合组织其他成员经济体共同完成就实现亚太自贸区事宜有关的联合策略研究,评估亚太自贸区的潜在经济及社会成本和利益,分析多种促成亚太自贸区成立的可能路径所面对的挑战。研究显示,推进亚太自贸区将加快区域经济融合,并通过消除贸易壁垒促进贸易和投资的增长,从而带动长远经济发展。联合策略研究就最终实现亚太自贸区的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而有关建议已于二○一六年十一月在秘鲁利马获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通过为《亚太自由贸易区利马宣言》(《利马宣言》)。
 
  亚太经合组织已成立专责小组推进有关亚太自贸区的事宜。按照《利马宣言》,亚太经合组织的下一步行动将重点研究各区域性自贸协定和双边自贸协定之间的共同和差异领域,并着手制定工作方案以协助各成员经济体建立共识,加深成员经济体对这些协定的理解,提升他们参与高质素和全面的自贸协定的能力。
 
  作为自由开放的经济体,香港欢迎《利马宣言》,并会与亚太经合组织成员经济体紧密合作,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开展的相关工作计划,从而推进亚太自贸区的早日实现。
 
  此外,我们一直密切关注区域性自贸协定的发展,其中包括作为实现亚太自贸区其中一个路径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协定)。协定是当前泛亚洲地区规模最大的自贸协定谈判,参与谈判的十六个成员(注)的本地生产总值接近全球三分之一,亦是香港的重要贸易伙伴。香港会继续在不同场合及平台与贸易伙伴就区域自贸协定的发展交流意见。
 
注:包括东盟十国、中国内地、日本、韩国、澳洲、新西兰和印度。
 
2017年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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