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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中西区泊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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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易志明议员的提问及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已就中环美利道多层停车场用地改划作商业用途的计划两度谘询中西区区议会,而每次均有中西区区议会议员提出反对。拆卸该停车场中西区会即时减少388个(永久失去当中286个)公众私家车泊车位及55个公众电单车泊车位。据报,政府亦有计划把林士街停车场及天星码头停车场的用地改划作商业用途。有中西区区议会议员及区内居民担心,该等拆卸停车场计划会令区内泊车位不足的问题加剧,致使违例泊车、交通挤塞和路边空气污染等增加社会成本的问题恶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中西区各类车辆泊车位于日间繁忙及晚间非繁忙时段的数目及使用率分别为何;未来三年,在中西区各类车辆泊车位将会新增的数目分别为何;

(二)鉴于当局表示,因缺乏土地及现有用地的限制,美利道多层停车场用地重建期间,附近没有合适用地设立临时泊车位以弥补因拆卸该停车场而减少的泊车位,政府有否评估,邻近停车场提供的泊车位能否满足重建期间区内的泊车位需求;如有评估,详情为何;如没有,原因为何;

(三)鉴于美利道多层停车场用地重建后只会提供102个私家车(较现时少286个)及69个电单车的公众泊车位,政府根据什么准则决定重建后提供的泊车位数目,以及有否评估该数目能否满足区内的泊车位需求;如有评估而结果为能够,理据为何;及

(四)把天星码头停车场及林士街停车场的用地改划作商业用途的计划的详情及推行时间表,以及至今已进行的谘询工作;政府会否暂缓推展该等计划,直到今年内开展的优先处理商用车辆泊车位供求检讨完成?

答覆:

主席:

  就易志明议员提问的各个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中西区各类车辆过去三年(即二○一四年至二○一六年)的泊车位(包括由政府提供的公众泊车位、由私人营运而供公众使用的停车场泊车位,以及只供个别私人使用的泊车位)数目详见附件一。使用率方面,政府没有备存私人营运停车场的使用率数据。至于过去三年中西区内由运输署管理的五个政府多层停车场在日间和晚间时段的平均使用率大致稳定,详情载于附件二。

  未来三年,中西区内预期没有大型发展项目落成,因此区内泊车位数目不会有显著的增长。但随后数年,区内一些大型发展项目(如中环新海滨三号用地(三号用地))将会相继落成。这些大型发展项目将会参照《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所订定的标准提供合适的泊车位数目,以应付发展项目所产生的泊车需求;同时在有需要时亦会按政府的要求提供公众泊车位。

(二)中环美利道多层停车场现时提供388个私家车及55个电单车泊车位。就其重建计划,政府曾聘用顾问进行交通影响评估,推算美利道多层停车场在停用后至重置泊车位启用期间,附近约500米范围内(即约15分钟步行距离)的停车场(例如夏慤花园停车场、天星码头停车场、大会堂停车场、长江中心停车场及花旗银行广场停车场 (注一))在繁忙及非繁忙时段内,将会有足够私家车泊车位供市民使用,而电单车泊车位在繁忙时段则有部分不足(注二)。

(三)上文所述由顾问进行的交通影响评估基于多个考虑因素而建议美利道停车场重建项目需重置的泊车位数目。这些考虑因素包括重建后项目附近约300米范围内(即约10分钟步行距离)的泊车位供求情况、交通流量增长,以及附近道路的承载能力等。重建项目除了须按不同用途的总楼面面积参照《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所订定的标准提供泊车位,以应付发展项目所产生的泊车需求外,还需要提供不少于102个私家车及69个电单车公众泊车位以补偿因拆卸美利道停车场所减少的公众泊车位。

(四)发展局表示,三号用地按照二○一一年完成的「中环新海滨城市设计研究」,将用作以办公室及零售用途为主的商业发展,并提供园景行人平台、公众休憩用地和其他配套设施。三号用地的规划大纲,列明该用地的主要发展参数和规划及设计要求,经征询海滨事务委员会和中西区区议会的意见后,已于去年十二月得到城市规划委员会辖下都会规划小组委员会核准。天星停车场位于三号用地南面部分,根据拟订规划大纲时参照的概念建筑方案,将发展为三号用地内地面公众休憩用地的一部分,现有部分停车位将于三号用地的商业发展内适当重置,而天星停车场将于停车位重置后拆卸。
 
  具体而言,考虑到上环、中环和金钟整体停车位供应及未来的需求,以及政府改善城市空气质素的长远目标,规划大纲要求发展三号用地时,须提供325个公众泊车位。除此之外,未来三号用地的发展亦须参照《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提供预计约520个供项目本身使用的泊车位,以应付发展项目内的办公室及零售用途所产生的泊车需求。当中用以应付零售设施泊车需求的泊车位一般亦可开放予公众使用。政府现正进行搬迁三号用地内现有政府设施和核准相关道路工程的工作。在完成有关程序后,便会适时将用地推出市场。
 
  至于林士街停车场,根据发展局的资料,有关部门将就其改为商业用途进行技术评估(包括交通影响评估),并因应技术评估的结果及相关因素订定有关项目的发展参数。重建该停车场有待进一步评估,因此尚未有落实时间表。当有关评估工作完成后,政府将谘询中西区区议会及进行所需的城市规划程序。
 
  政府明白不同地区对各类泊车位的需求有所增加。我们目前提供泊车位的政策是尽量优先考虑及配合商用车辆的泊车需求。在优先考虑商业车辆泊车需要及公共交通为本的政策前提下,政府仍会在整体发展容许之下提供适量的私家车泊位,但不会诱使原拟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转用私家车。运输署即将在今年内开展优先处理商用车辆泊车位供求的检讨,以期制定适合的措施配合商用车辆的泊车需求,包括更新《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由于天星停车场及林士街停车场并无提供商用车辆泊位,因此政府认为无需暂缓该两个停车场的发展计划。
 
注一:花旗银行广场停车场现称花园道三号停车场。
注二:于美利道多层停车场的500米范围内的主要五个停车场繁忙时段平均使用率约百分之75。
 
2017年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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