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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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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邵家臻议员的提问和署理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萧伟强的答覆:

问题:

  现时,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下称「综援」)下各类受助人获发的标准金额,是依据社会福利署于一九九六年评定有关类别受助人基本生活所需的一篮子商品及服务的价格作为基数。各类受助人可获发的综援金每年按社会保障援助物价指数作出调整。另一方面,行政长官在上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提出,把领取长者综援的合资格年龄由60岁提高至65岁,以配合人口政策延迟退休年龄的方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非长者的健全综缓受助人须参加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以期他们早日觅得有薪工作,过去五年每年年龄介乎55至59岁的健全综援受助人当中,参与该计划后成功就业的百分比;现时属该年龄组别的综援受助人数目为何;

(二)有否计划在推行提高长者综援合资格年龄的措施前进行广泛的公众谘询;若有计划,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鉴于健全成人获发的综援标准金额较长者获发的每月少约一千元,而且长者可获发的补助金和某些特别津贴(例如牙科治疗费用津贴和眼镜费用津贴)对健全成人并不适用,政府有甚么理据实施新措施,致使年龄介乎60至64岁的综援受助人获发较以往为少的综援金;及

(三)鉴于有社工指出,综援受助人现时用于各类基本生活所需商品及服务的开支比重和金额与20年前有很大差别,而综援金已不足以应付各项基本生活开支,政府有否计划全面检讨综援制度,包括检讨基本生活需要的定义,以及调整用以计算综援标准金额的一篮子商品及服务的组成和有关价格水平;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邵家臻议员的提问,我现答覆如下:

(一)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底,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下有7 505名55至59岁健全成人,占整体348 431名综援受助人约2%。

  自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社会福利署(社署)委托非政府机构协助推行「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就业援助计划),为15至59岁有工作能力的健全综援受助人,提供就业援助服务。有关非政府机构会因应个别受助人的需要,提供多元化和一站式的就业援助服务,包括协助他们订立寻找工作计划,以及为他们提供就业资讯、适切的培训及就业后支援服务,以提升他们就业机会及协助他们持续就业。自二○一三年一月至二○一六年十二月底,共有76 743人参加就业援助计划,当中16 133人在参加就业援助计划后成功就业或重返主流教育,即占总参加人数的21%。社署没有备存就业援助计划参加者成功就业或重返主流教育的人数及年龄的分项数字。

(二)在现行综援制度下,60岁或以上的受助人可领取长者综援,除获发较高的综援金额外,亦获豁免工作或参加就业援助计划的要求。鉴于香港人均寿命延长及鼓励较年轻长者继续工作的政策,政府建议把领取长者综援的合资格年龄由60岁提高至65岁。新政策实施前正领取综援的60至64岁人士将不受影响,但如果受助人脱离综援网后重新申领综援,经修订的年龄定义则适用于他们。另外,残疾或健康欠佳的受助人的综援金额不受新政策影响,即不论他们的年龄亦与长者一样可领取较健全成人为高的金额。

(三)政府每年会参考社会保障援助物价指数的变动调整综援的标准项目金额。社署由二○一一年至二○一七年,按上述机制把综援计划的标准项目金额共上调超过30%。另外,社署会每五年根据综援住户开支统计调查的结果,更新社会保障援助物价指数的权数系统(即指数涵盖的个别商品及服务项目的相对开支比重),以准确反映综援住户的消费模式。现时的权数系统以二○一四/一五年作基期。

  若把平均综援金额与全港最低支出25%非综援家庭的平均支出相比,前者在大部分住户组别都较高。在二○一六至一七年度,综援的预算经常开支约214亿元,占政府社会福利经常开支约35%或政府整体经常开支约6%。
 
2017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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