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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基金批出第四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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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今日(一月二十四日)表示,回收基金谘询委员会(委员会)已完成审核第四批回收基金申请,并支持批出共七项申请,涉及的资助金额约为1,200万元。此外,委员会将推出一系列措施,以进一步利便回收业界申请基金,积极促进回收业的整体发展。

  新获批的资助申请均为企业资助计划项目,并由不同作业规模的回收商提出申请。获批的项目涉及处理不同回收物料,包括建筑废物、废塑胶、废弃小型电器及经使用的煮食油。此外,其中两个获批项目为小型标准项目:一个项目将会利用基金为其回收作业获取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而另一个将利用基金购置设备,以提升运作的效率及安全性。项目详情可参阅附件。

  另外,委员会最近同意就回收基金的运作引入一系列利便措施,包括(一)按照小型项目进度发放中期拨款;(二)为小型标准项目设立新标准项目以便回收商采购用以提升效率或有助减低对邻近社区造成滋扰的器材;(三)简化回收商利用基金资助进行员工培训的安排;(四)在有限度而合适情况下接受获批项目以流动回收模式运作;(五)获批的计划项目下,因回收再造业务或活动所需的第三者保俭及部分租金,可获考虑纳入资助范围。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自基金开始推行至今,委员会和环保署一直因应市场情况、申请者和持份者的意见,以及基金的运作经验,积极研究推行各种利便措施,从而吸引更多值得支持的资助申请,进一步促进回收业的可持续发展。」

  回收基金于二○一五年十月正式启动,总额10亿元,目的是透过提供适切的资助以提高回收业的整体作业能力、处理量、效率和技术,并且增加市场资讯,为再造产品开拓市场。至今,基金已批出共55项申请,涉及的资助金额约为6,500万元。

  日后,有关回收基金的最新详情、委员会审核结果和获批申请资料均会透过回收基金网页www.recyclingfund.hk发放。
 
2017年1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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