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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消费物价指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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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统计处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公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根据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整体消费物价与一年前同月比较,上升1.2%,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份相若。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胀率)为2.0%,较十一月份(2.1%)稍低,主要是由于新鲜蔬菜价格升幅收窄所致。

  经季节性调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六年十至十二月的三个月期间的平均每月升幅为0.2%,而在二零一六年九至十一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升幅则为0.3%。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在二零一六年十至十二月的三个月期间的平均每月升幅为0.2%,而在二零一六年九至十一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升幅则为0.3%。

  从细分指数分析,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别为1.1%、1.2%及1.3%,而十一月份的相应升幅则分别为1.2%、1.2%及1.3%。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别为2.6%、1.9%及1.6%,在十一月份的升幅则分别为2.7%、1.9%及1.7%。

  经季节性调整的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六年十至十二月的三个月期间的平均每月升幅均为0.2%,而在二零一六年九至十一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升幅分别为0.5%、0.3%及0.2%。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在二零一六年十至十二月的三个月期间,经季节性调整的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平均每月升幅均为0.2%,而在二零一六年九至十一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升幅则分别为0.5%、0.2%及0.2%。

  在各类消费项目中,价格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录得按年升幅的类别为外出用膳(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上升3.2%及在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上升3.4%)、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均上升3.0%)、杂项物品(分别上升2.3%及2.5%)、烟酒(分别上升2.2%及3.1%)、杂项服务(分别上升2.0%及2.2%)和交通(分别上升2.0%及1.5%)。

  另一方面,价格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录得按年跌幅的类别为耐用物品(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及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均下跌5.2%)、衣履(分别下跌3.6%及3.7%)和电力、燃气及水(分别下跌0.3%及0.2%)。

  至于住屋方面,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0.3%,但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下跌0.6%。

  在二零一六年第四季,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1.2%,而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分别上升1.1%、1.2%及1.3%。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升幅则分别为2.1%、2.7%、1.9%及1.6%。

  二零一六年全年计,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平均上升2.4%,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相应升幅则为2.8%、2.3%及2.1%。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升幅则分别为2.3%、2.6%、2.2%及2.0%。

评论

  政府发言人表示,通胀压力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维持温和。二零一六年全年合计,基本通胀率平均为2.3%,略低于二零一五年的2.5%,连续第五年回落。

  发言人续指,展望将来,鉴于进口价格偏软,以及本地成本压力受控,通胀风险在短期内仍会受控。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通胀走势,特别是通胀对低收入人士的影响。

进一步资料

  表1列载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各类别指数及按年变动率。表2列载消费物价指数的按年变动率时间数列及在剔除一次性措施的影响后的相应变动率。参考经季节性调整的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情况,可帮助辨析消费物价的最新趋势。表3列载经季节性调整的指数在最近三个月内的平均每月变动率的相应时间数列。图1则显示原来及经季节性调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率以及基本通胀率。

  更详尽的消费物价指数数据(包括按年比较、按月比较、经季节性调整的数列及「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分类」的消费物价指数)备于月报中,用户可以在政府统计处网站免费下载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月报》(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270_tc.jsp?productCode=B1060001)、详尽的消费物价指数时间数列(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270_tc.jsp?productCode=D5600001)及「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分类」的消费物价指数时间数列(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270_tc.jsp?productCode=D5600002)。

  政府统计处在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首次公布,以二零一四至一五年为基期的消费物价指数新数列,该数列是根据在二零一四年十月至二零一五年九月期间进行的「住户开支统计调查」所得的开支模式编制。新数列取代以二零零九至一零年为基期的旧数列,用作分析消费物价变动。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的统计月份(即本统计月份)之后,政府统计处将停止编制以二零零九至一零年为基期的旧消费物价指数数列。每五年进行住户开支统计调查及重订消费物价指数数列的基期,是香港沿用已久的做法。新和旧的消费物价指数数列在近月均显示相若的趋势。

  有关消费物价指数的查询,可与政府统计处消费物价指数组联络,电话3903 7374或电邮cpi@censtatd.gov.hk
 
2017年1月2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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