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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选举接受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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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届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选举现正接受日校及教育团体提名候选人参选。

  教育局发言人今日(一月十三日)表示:「每所学校可提名一位在职常额检定教员(包括校长)为候选人。」

  「另外,任何在职常额检定教员如获六十名同类学校的在职教员支持,亦可以独立候选人身分参选。」

  发言人补充:「本地的师资培训大学、办学团体,以及已获批准加入香港教师中心成为团体会员的学校议会、校长团体和教师团体,亦可提名候选人。」

  议会共有二十八个议席,分四个类别,即教师提名类别(十三席)、教育团体提名类别(八席)、家长代表提名类别(三席)及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提名类别(四席)。新一届成员的任期为两年,由二○一七年五月一日至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所有提名须于二月二十四日中午十二时前送达教育局。教师提名类别议席的投票于四月十二日举行。教育局呼吁教师、学校及教育团体积极支持和参与来届议会选举。

  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乃根据《教育统筹委员会第五号报告书》的建议于一九九四年四月成立。

  议会的职权范围共有三项∶

*向政府建议有关提高教育专业人员操守的意见;
*拟订一套应用准则,以界定教育工作者应有的操守,并通过谘询,使这套准则得到各个教育界别广泛接受;及
*就涉及教育工作者的纠纷或指称行为失当个案,向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提供意见。

  有关议会选举事宜的查询,请致电2780 8432,亦可电邮至cpcoffice@edb.gov.hk或致函九龙弥敦道405号九龙政府合署7楼702室。
 
2017年1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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