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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大江埔鸡场场主非法排放禽畜废物被罚款四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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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禽畜农场场主因非法排放禽畜废物,今日(一月十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并判处罚款四万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人员去年六月进行执法行动,发现一个位于元朗大江埔的鸡场利用一条隐蔽管道,将禽畜废物非法排入附近河流,严重污染锦田河水质。环保署经调查成功搜证,根据《废物处置条例》检控该鸡场的场主。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未经妥善处理的禽畜废物含高浓度的排泄物,排放入河流会造成严重污染,亦会在水面形成浮垢产生臭味问题。环保署一直严厉打击非法排放禽畜废物的农场,并持续进行突击巡查行动以及检控违例者,以保护环境。」
 
  发言人提醒新界禽畜农场场主及其员工,必须按法例妥善处置禽畜废物,善用环保署提供的免费固体禽畜废物收集服务。环保署会继续与渔农自然护理署紧密合作,加强监管禽畜农场的运作,对违反《废物处置条例》及相关规例的禽畜农场,环保署定必严厉执法。违例者初犯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更多有关禽畜废物管制计划的资料,可浏览环保署网站: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lwc.html
 
2017年1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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