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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跨部门汇报有关迷你仓的巡查及跟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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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九日)举行跨部门简报会,会上消防处、屋宇署、地政总署和劳工处代表滙报各部门就迷你仓的巡查及跟进工作的最新情况。

  消防处、屋宇署、地政总署和劳工处自今年六月二十八日起展开全港迷你仓的巡查工作,有关行动的目的是改善迷你仓的安全水平,以符合现行法例的要求。

  各部门以不同的方式,包括透过网上搜寻、实地巡查、由其他人士提供资料及消防处于十一月底完成为全港工业大厦进行的普查工作,共发现全港有885间迷你仓。消防处已完成巡查当中756间迷你仓,共涉及288幢楼宇。

  署理消防处助理处长(消防安全)曾永鸿说:「截至十二月二十三日,消防处在政府的联合行动中,已向257间发现有违规事项的迷你仓负责人发出共1 267张『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其中50张『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已获遵办。」

  屋宇署总屋宇测量师(防火规格)潘玉龙表示,屋宇署是联同消防处采取执法行动,经整理视察所得的资料后,屋宇署根据《建筑物条例》向违规的迷你仓所在处所的业主发出法定命令,着令他们在指定限期内完成纠正工程。截至十二月二十三日,屋宇署已就259间迷你仓发出571张命令。

  地政总署首席地政主任(土地管制及契约执行)梁閠兴说∶「截至十二月二十三日,地政总署共查核了871间迷你仓位处地段的地契,当中大部分迷你仓的所属地契均准许作仓库用途,有213间怀疑违反地契用途。就这些怀疑违契个案,地政总署已实地视察及确认193个迷你仓违反有关地契的指定用途。」至于其余怀疑违反地契的个案,当中一些个案正在征询法律意见,而另有一些个案,由于分区地政处人员未能即时进入该处所作实地视察,分区地政处已去信业权人,以预约或确认下次视察的日期和时间。

  劳工处总职业安全主任(行动)陈祥兴表示,截至十二月二十三日,该处共巡查了813间迷你仓,并就雇员的职业安全事宜发出了13份「敦促改善通知书」及221份书面警告,以及提出13宗检控。

  在已巡查的迷你仓内,消防处普遍发现以下违反《消防条例》的潜在火警危险事项,包括:

(一)单位逃生门装有不合规格的门锁;
(二)消防喉辘系统覆盖不足;
(三)出口和方向指示牌数量不足;
(四)可开启的窗口遭阻塞/数量不足;及
(五)迷你仓贮存间隔的排列布局存在安全隐患。

  迷你仓处所内亦普遍有违反《建筑物条例》的地方,当中主要包括:

(一)储存仓之间的通道阔度不足;及
(二)储存仓间格导致逃生行走距离过长。

  劳工处发现违反职业安全法例的事项主要涉及:

(一)逃生途径受阻;
(二)出路门上锁;及
(三)违反「敦促改善通知书」的规定。

  各部门会继续根据相关条例跟进个案,要求有关业主及迷你仓负责人尽快消除有关安全隐患。
 
2016年12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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