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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实施最后阶段五天工作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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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将于二○一七年一月三日起实施五天工作周的最后阶段,法院办事处,包括各级法院的登记处及会计部、执达主任办事处、遗产承办处及宣誓处,一般将会于星期六关闭。新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时,及下午二时至下午五时三十分。

  司法机构发言人表示:「司法机构会确保在实施五天工作周的最后阶段后,必需的公众服务将不受影响。裁判法院的新羁押案件、向各级法院提交的紧急申请将不会受影响。这些案件仍会按需要在非办公时间内(包括星期六)予以处理。」

  发言人补充说:「司法机构亦会作出行政安排,以便法院办事处可在有需要时于星期六办公,处理可能作出的保释金缴付和相关的申请。」
 
2016年12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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