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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与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签订金融科技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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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与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简称「FCA」)今日(十二月七日)订立《合作协议》,促进两间监管机构合作推动金融创新。
   
  根据该协议,金管局与FCA会在多方面紧密合作,包括金融科技公司转介、联合创新项目、资讯交流及经验共享,藉以促进香港及英国的金融创新。
   
  对香港来说,《合作协议》是金管局的金融科技促进办公室(FFO)的重要举措,能为金融及金融科技公司在提升服务及拓展全球业务方面带来重大机遇。该协议亦表明金管局致力建设有利金融科技业蓬勃发展的环境的决心。
   
  至于英国方面,是次FCA与金管局订立的《合作协议》,为该局继与澳洲、新加坡、韩国及中国的有关当局订立合作协议后的第五份同类协议。FCA作为监管机构的主要法定目标是确保金融服务市场畅顺运作,而透过创新促进竞争是其中的重要部分。与金管局订立的《合作协议》将会减少认可公司面对拓展海外市场的屏障,亦有助非英国创新企业进军FCA监察的市场。
   
  金管局助理总裁(金融基建)李树培表示:「我们很高兴与FCA签订《合作协议》。香港及英国作为全球金融中心,具备卓越条件可发展成为促进金融创新的理想据点。两地的许多金融科技公司及金融机构都已在各自的市场奠下稳固基础,金管局与FCA的合作将可在两个市场之间产生重大的协同作用,让金融科技公司及金融机构能拓展其全球业务,以及从其境外同业中汲取经验。此外,金融机构所提供的服务亦会因此而得到提升。」
   
  FCA策略及竞争部助理总裁Christopher Woolard表示:「除促进英国企业的创新外,我们亦期望吸引世界各地首屈一指的公司到英国经营。消费者以至英国整体经济都会受惠于这种科技概念及创新的转移。今日与金管局签订的《合作协议》正是这类国际合作的上佳例子,我们期待与金管局通力合作,推动创新,以及减少企业进入英国及香港市场的屏障。」
     
  双方今日于伦敦举行的伦敦与香港金融服务研讨会上签订《合作协议》。该研讨会每年举行一次,目的是促进香港与英国在金融合作及发展方面的讨论。
     
FFO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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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FO于二○一六年三月成立,旨在促进香港的金融科技业稳健发展,并推动香港发展为亚洲区一个金融科技枢纽。
   
  FFO会担当:
 
  1. 「平台」角色,让主要持份者交流创新金融科技项目,以及举办外展活动;
  2. 「桥梁」角色,成为市场人士与金管局内的监管人员之间的联系人,以协助增进业界对监管制度中与其相关的部分的了解;及
  3. 「推动者」角色,推动业界研究金融科技方案的潜在应用性及风险。

有关FFO更详尽的资料,请浏览:
www.hkma.gov.hk/chi/key-functions/international-financial-centre/fintech-facilitation-office-ffo.shtml
 
FCA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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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CA于二○一三年四月一日起负责监管所有受规管金融公司的行为及不受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监管的金融公司的审慎监管。
   
  FCA的主要策略目标是确保有关市场运作畅顺。为达到这个目的,FCA有三项运作目标:
 
  1. 确保消费者得到适当程度的保障;
  2. 保障及巩固英国金融体系的完整性;及
  3. 为消费者的利益而促进有效竞争。

  有关FCA及FCA的Project Innovate的资料,请浏览www.fca.org.ukwww.fca.org.uk/firms/fintech-and-innovative-businesses
 
2016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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